我们如果要想把能动作用与必要性共同决定这一主张落到实处,至少就需要将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从客观方面来说,就是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某种劳动力的聚集与转型;从主观方面来说,则是作为对客观因素之反应的某种阶级文化的孕育…(但是)工业革命在英国的出现只是本书一幅巨大的背景,而不是具有自身地位的直接分析的对象…自1790年至1830年间的资本积累,在时间上忽快忽慢,时起时停,在空间上则表现出不均衡的分布与迁移,这势必深刻影响了新生的英国无产阶级的组成和特性,但在这本讨论这一阶级形成的书里,这些因素却没有一席之地。[79]
汤普森与安德森之间的争论当然算不上有了定论,不过,如果我们把它与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这一更为抽象的争论搁在一起考虑,会对我们有所帮助。大致看来,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论战似乎已是曲终人散,然而汤普森与安德森之间的争论如此热烈,形象地告诉我们,问题依然存在。从某种非常重要的意义上来说,这些问题是不可能消失的。社会科学或历史学中任何一项经验研究,都会涉及如何在明确或隐含地探寻活动的合意后果与意外后果之间的结合或脱节,以及这些因素如何影响个体命运的时候,将行动与结构结合起来的问题。无论怎样玩弄抽象概念,都无法取代对实际互动情境中的这一类问题的直接考察。各种影响因素之间的排列组合是无穷无尽的,所以,单单说结构“决定”行动毫无意义,反之亦然。个体受到的约束具有哪些性质,他们怎样利用自己拥有的能力,以及能够表现出哪些形式的认知能力,这些问题本身都明显会随历史状况而变。
不管怎么说,概念上的澄清至少能有助于揭示出探讨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汤普森与沃特金斯等人论点之间的相关之处,在于他们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都过分倚重某种未经理论化的、直觉性的“个体”或行动者观念。他们对“结构社会学”的野心持怀疑态度,这当然是有根有据的,不管这种野心是布劳式的还是阿尔都塞式的。但在卢克斯看来,就“结构社会学家”的目标而言,方法论个体主义也不是全无害处的,它们也有偏误,错就错在那些方法论个体主义者声称,可以将社会范畴还原为借助个体谓词进行的描述。但不管怎么说,这些人也认为“结构社会学”抹杀了—至少是大大低估了—人类能动者的认知能力,这一点还是恰如其分的。他们还正确地坚持主张,“社会力量”始终不过是在可以确定的具体情境之下展开的行动的合意后果与意外后果综合作用的结果。
第四章结构、系统与社会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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