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推行反而使情况进一步恶化。
(3)一项研究分析了底特律的城市暴乱。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政府作了大量努力,以避免在底特律的贫民区再次发生暴乱,政府向内城区的居民提供更高的福利待遇和就业机会。但是,这就吸引了大量穷人从外城区迁入内城区,以把握相关规划所提供的好处。这些外来的人,许多在城里找不到工作,因此进一步扩大了失业队伍。而其他找到工作的人则抢走了本来会落到城里长期失业者头上的工作。因此,人们发现那些被认为会导致爆发暴乱的条件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30]
这些例子都有助于我们更加透彻地理解两种矛盾与社会冲突的发生之间的关联。这两种矛盾分别是结构性矛盾,还有艾尔斯特和布东所使用的那种意义上的矛盾。简言之,我要提出如下主张:如果出现了偏离后果,或者被相关人员认为会出现这种效应,那么矛盾就可能和冲突直接联系在一起。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矛盾总能产生偏离后果,或者所有的偏离后果都是矛盾性的。但矛盾是一种结构性偏离(structuralperversity),可能会不断地引发一些偏离后果,处于具体情境中的行动者的行为就会展露出这一点。偏离后果可能会产生怨恨,而且恰恰由于这些后果所具有的“反弹效应”(reboundeffects),它们才会成为动员人们参加斗争的力量,至少是潜在的力量。也就是说,在一些场合中,当相关的所有人或者绝大多数人都期望他们会有更好的处境,那么事情反而会变得不如以前。因此,要考察冲突的起源,先研究矛盾性的偏离后果会很有收获。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将矛盾等同于这种特定形式的后果,就过于狭隘了。因为,一方面,结构性矛盾有时根本就不会导致偏离后果,而另一方面,与能够激发冲突的矛盾相关的情形有不少,并非只有偏离后果。
可以说,在结构性矛盾的场合中,偏离后果只是可能产生的偶然性产物。矛盾和集体利益之间的直接联系,体现出激发冲突的更为一般性的条件。资本主义是一个阶级社会,“私人占有”和“社会化生产”之间的矛盾与阶级分隔紧密咬合,而阶级分隔又体现了阶级之间的利益对抗。当然,矛盾和利益之间的具体关联可能各不相同。但我们有理由断定,原生矛盾和次生矛盾越是相互汇合,越是有可能出现各种利益分割之间统御一切的联合,也就越有可能沿循矛盾的“断裂线”发展形成公开的冲突。我们可以认为,考察矛盾与冲突之间的关系,有三种情况特别重要:行动的不透明性(opacity),矛盾的扩散(dispersal),以及直接压迫的普遍存在。[31]如果用威利斯的术语,所谓行动的“不透明性”,指的是行动者对其所属社会系统的各种矛盾特性的洞察程度。对矛盾的本质有所洞察,会促使人们采取行动,以求解决或者克服这些矛盾。但是,如果只把行动者的这种洞察力和社会变迁联系在一起,这个论述就有些似是而非了。矛盾是一种推动变迁的源泉,但常人行动者一旦了解到这一点,他们就既可能改变这种矛盾处境,也可以尽其所能来使这种事态稳定下来。如果我们考虑马克思假想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预言,这一点的确就显得非常重要了。马克思认为,随着工人阶级的成员日益把握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性质,他们将动员起来,改变这种状况。马克思似乎没有充分重视,社会中的统治集团对于系统的了解也有可能足够精细,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使这个系统趋于稳定。我们可以从这些角度出发,来理解为什么国家的作用会日益扩大。国家不仅仅受到原生矛盾的推拉作用;国家机构也可以竭力监控系统再生产的条件,从而尽可能减少冲突,而如果没有国家机构的作用,这些冲突就很可能会爆发。
社会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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