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可以把“主我”设定为行动者。然而,即使包括笛卡尔哲学和米德后期哲学在内的一众哲学思潮都把这看成核心假设或命题,这也肯定是一种误解。米德的著作当然有助于阐明导致“自我”凸显为“宾我”/“客我”(me)的过程。但在他的著作中,“主我”是作为能动作用的给定核心出现的,所以它的来源总是不太清楚。要想将“主我”与能动作用联系起来,必须再次踏上结构主义者指出的那条迂回之路,就是说将主体去中心化,但却不能得出结论,仅仅将主体视为某种表意结构中的指号。只有通过“他者话语”(discourseof theOther),即只有通过语言的获得,“主我”方得以构成。但它还得同作为行动领域的身体相联系。从语言学角度来说,“主我”这一术语是个“转换词”(shifter):社会“定位过程”的具体情境决定了在任何一个谈话情境中,谁是这个“主我”。我们也许往往会认为,“主我”体现出我们经验中最丰富、最亲近的特征,尽管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仍是语言里最为空洞的用语之一。[4]这是因为,“主我”指的只是正在说话的人,即某一句子或表达的“主语”/“主体”(subject)。诚如米德所言,行动者掌握了“主我”的使用方法,也掌握了“宾我”的用法,但这只是通过相应地掌握某种句法上有所差异的语言而实现的。比如,当我对“你”说话时,我必须明白我是个“主我”,但当你对“宾我”说话时,你又成了一个“主我”,而当你对我说话时,我则成了一个“你”,如此等等。问题的关键并不只是在于,这些用法是以某种极其复杂精细的语言技能为前提的,而且它们还伴随着对身体的繁复控制,并发展起一套有关如何“应付”不同社会生活情境的知识。
社会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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