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夫曼把互动的大体结构划分出了以下几种类型,我将选用其中几个概念,但略有改动。这些概念表示如下:
[共同在场](co-presence)
聚集(gatherings)
社会场合(social occasion)
无焦点式互动(unfocused interaction)
有焦点式互动(focused interaction):
日常接触(encounters)(面对面交往)(face engagements)
例行常规(routines)(情节片段)(episodes)
聚集指的是在共同在场情境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人群。我用“情境”(context)(戈夫曼更喜欢用“situation”)①来指发生聚集的时空“层”(bands)或时空“带”(strips)。任何进入这种时空层带的人,都使自己“有条件”参与该聚集,如果它只包括两个人,那么参加的人其实就起到了构成聚集的作用。聚集意味着须在共同在场中,并通过共同在场,完成对行为交互的反思性监控。聚集中亲密无间、协调一致的情境特征对这种监控过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情境包括互动的物质环境,但不仅仅是指互动“在其中”发生的意思(参见边码第118页)。行动者在构成沟通的过程中,以例行常规的方式利用着情境的各方面特征,包含手势与谈话的时间安排。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一点对于手势与谈话中系统阐述“意义”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对此加芬克尔的阐述最为详尽。[47]语言学家总想通过考察个体言说者“内在”的语言能力,或是考察分离开来的言语行为的特征,来研究语义学问题。然而,我们只有通过考察整个谈话过程的情境安排,才能把握日常语言用语意涵的多义性在会话过程中获得的“意义界限”(closureofmeaning)。
聚集也可能非常松散,转瞬即逝,比如飞速交换“以示友好的一瞥”,或在大街上互相打打招呼。如果聚集发生在形式化程度更强些的情境中,我们就可以称其为社会场合。社会场合是包含了众多个体的聚集,一般具有相当明确的时空界限,采用特定形式的固定设施,比如有规可循的桌椅排放等等。社会场合提供了(戈夫曼所说的)“结构形成中的社会情境”(structuring socialcontext),其中“很有可能”发生众多聚集,在这种情境中“形成,消散,又再次形成,而个中的行为模式又往往被视为合乎礼节的,(经常还是)官方正式或刻意而为的”[48]。日常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例行常规都属于这一类,比如企事业单位里的上班时间。但还有许多远不是那么有规律的社会场合,包括派对、舞会、体育赛会及其他许多例子。当然,一块物质空间有可能同时充当好几个社会场合的发生地点(site)或场所(locale),其中每一个都包含好几起聚集。但在特定的时空区域内,多半有一个得到规范保证的“首要社会场合”(overridingsocialoccasion),其他的社会场合大抵受这一场合的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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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构成
①对此本书中译未作严格区分,详见书末“初版译记”。——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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