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从考察两种组织形式一合作劳动和分工劳动,是如何在现有的工艺和手工劳动技术条件下,被资本用于提高生产率开始的。在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组织形式这两个方面的创新,被整合到相对剩余价值的获得过程中,我们应该永远不会忘记它们。然而,正如在劳动过程一章中所强调的,劳动过程的潜在的高贵品质,与它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分离形式的对立一样,马克思既没有对合作劳动,也没有对分工劳动持内在的否定态度。他把它们看作对劳动者都具有潜在的创造性、有利的和令他们满意的。合作和劳动分工的有效组织,出色地增强了我们集体力量的人类能力。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可能会对此产生很大的需求。马克思要寻求展示的是,这些正面的潜在性是如何被资本抓住,并用于谋求他们自己的优势,并因此转为对劳动者带来负面的影响。
“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作协作”。请在这里注意“计划”这个词,因为它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观点。例如,合作保证了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且作为其后果而带来的经济规模,会带来劳动效率和生产率的提高。这在传统的经济理论中曾受到重视,而且马克思也没有表示异议。“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第443页)这种集体力
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因此,12个人在一个144小时的共同工作日中提供的总产品,比12个单干的劳动者每人劳动
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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