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通中会产生流通费用。在这里,我们将其与生产行为的费用区分开来,后者能增加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因而是生产过程在流通中的继续。但是纯粹的流通费用不增加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价值,因为它仅仅是在由货币到商品或由商品到货币的形式转化中产生的。
流通费用中首先包含运输费用。对消费者而言,只有那些自己想要消费,并且触手可及的事物,才具有使用价值。例如,将一辆自行车从工厂运到消费者手中,对于这辆车的使用价值而言,和装配轮胎从而在装配中增加这辆车的价值,具有同等的必要性。
但是,商品与货币的单纯的形式转换,对商品的使用价值不产生任何影响,对其价值也不产生任何影响。纯粹的流通当事人(比如出纳员)也可以是雇佣工人,他和所有其他雇佣工人一样付出剩余劳动,比如他工作8小时,而他的工资的价值量一般情况下4小时就可以生产出来。但这些流通当事人本身并不生产任何价值和剩余价值。他们的劳动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必要然而“非生产的”劳动,即不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支付给他们的工资(以及他们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那些生产的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如果非生产的工人付出剩余劳动,因而遭受剥削,虽然不会贡献于剩余价值,却减少了对剩余价值的扣除。
上述对纯粹的流通当事人的费用的分析,基本上也适用于纯粹的流通费用:流通费用是对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如果这一费用降低了,那么保留下来的剩余价值就会增加。因此,便出现了这样一种假象,资本的价值增殖似乎不仅仅源自生产过程中对劳动力的剥削,而且也源自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的资本流通过程。前文在研究生产过程时所提到的资本拜物教(参见第五章第三节),在流通过程中得到了强化。
马克思将这些经历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形式的资本,统称为产业资本。这并不是为了强调资本所具备的某种物质特征(比如大型工业设施的使用),而是为了强调其价值方面的特征:
产业资本是惟一的这样一种资本存在方式,在这种存在方式中,资本的职能不仅是占有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而且同时是创造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66页)
第六章 资本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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