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是资本增殖的表现,是对劳动力的剥削的表现。但资本只在剥削过程中才和雇佣劳动相对立。在生息资本中,不再能看到这种对立因为资本的生息是作为财产,外在于生产过程的。贷出货币的货币资本家并不站在工人对面,而是站在借人资本的职能资本家面前。利息虽然表现了资本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特征,却将这种特征表现为资本内在的特征,这种特征似乎外在于生产过程,并不依赖于其资本主义的规定。
然而,职能资本家似平也没有与雇佣工人站在对立面。职能资本家赚得的企业主收入似乎不依赖于资本所有权(这部分已经按利息支付了),而是作为在生产过程范围内执行职能的结果,这个生产过程看起来并没有资本主义的规定性,而表现为简单的劳动过程。根据这一点,职能资本家之所以获得企业主收人,并不是作为所有者,而是作为一个特殊的劳动者一—一个负责监督和指挥劳动过程的劳动者。剥削的劳动和被剥削的劳动都被视为劳动。总的来说:
利息成了资本的社会形式,不过被表现在一种中立的、没有差别的形式上;企业主收入成了资本的经济职能,不过这个职能的一定的、资本主义的性质被抽掉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430页)
生息资本的特殊之处不是利息—利息只是资本增殖的一种特殊表达—而是这种增殖所表现出的直接形式,正如它在GG公式中所表达的那样:货币本身表现为完全独立地自行增殖。因此,马克思将生息资本称为资本关系的“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440页)(关于资本拜物教如何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产生出来,参见第五章第三节),因为:
社会关系最终成为一种物即货币同它自身的关系。…创造价值,提供利息,成了货币的属性,就象梨树的属性是结
第八章 利息、信贷与“虚拟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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