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作为生产资料国有化的共产主义。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在这里被等同于经济的国有化和国家计划。反对的观点认为,国家计划经济过于迟缓,并且存在走向威权统治的趋势。苏联的“现实社会主义”常常或多或少地被视为这种共产主义主张的直接转换。尽管我们能够从《共产党宣言》和《反杜林论》中找到生产资料国有化的要求,但是,它只是一种初步手段,而并不是对共产主义的特征描述。倒不如说,生产资料应当归于社会,而国家最终也将“消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6页)。
在马克思基于政治经济学批判而对共产主义所作的一些原则性论述中,至少能够明确两点。第一,共产主义社会不再以交换为基础。无论是生产中劳动力的耗费,还是产品的分配(首先根据其作为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用途区分,然后在社会成员间作为消费品分配)都遵循着一种社会的既不是市场也不是国家的—有意识、有计划控制的方式。不仅是资本(自行增殖的价值),商品和货币也不再存在。第二,马克思所谈的不是一种仿佛资本主义关系中的数量上的重新分配(但传统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的主要是这个分配问题),而首先是从一种自行独立的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这种社会关系作为一种匿名的强制而与个人相对立。应当被超越的,不仅是那些给大部分人带来恶劣的、不安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作为特定的剥削关系的资本关系,而且包括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生产就“带上”的拜物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0页)。只有消灭了带来各种拜物教形式的社会关系,社会解放,即从自行产生的其余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才成为可能。只有如此,社会成员才能作为一个“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6页)现实地自行组织和安排他们的社会事务。马克思探讨的是这种广泛意义上的解放,而非单单是一个分配问题。
第十二章共产主义:超越商品、货币与国家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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