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共产主义:超越商品、货币与国家的社会
马克思的政治理想是超越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60年代使用了上述概念,绝大多数时候没有加以区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被废除,生产也不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将取而代之。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对这种社会进行详细描绘,以至于如今有些《资本论》的读者会惊奇地发现,在《资本论》中竟然没有任何关于共产主义的章节。然而,无论是在《资本论》中还是在早期作品中,马克思都试图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分析推导出共产主义的一般规定。这些摊论依赖于不同时期的分析立场,在表述上存在明显差异,因而无法整合为一套统一的观念。
在马克思意义上的共产主义理论中,有两套观念体系得到了极大拓展。不过,两者都与前文勾勒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没有太大关系。
一是作为理想的共产主义。这种观点认为,共产主义是基于伦理的理由而应当存在的社会:人们不应该剥削或压迫他人,不应该一味追逐物质利益,而应该团结互助,等等。主要是在马克思的早期作品中存在一些可以在这一方向上加以解读的表达。这种观点常常遭到反对,即认为“人类”不可能像共产主义所要求的那样美好,他们总是寻求私利,因此共产主义不可能实现。另一方面,支持伦理学和宗教学观点的学者恰恰在此发现了一个连接点,似乎可以把所谓马克思的伦埋观与诸如基督教的伦理观紧密地融合起来。然而,以上两个方面都忽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未基于道德的理由来批判资本主义(参见第二章第二节),相反,他的分析过程表明,道德观念正是由社会生产出来的(参见第四章第三节)。由此也可以得出结论,只存在特定社会之中的道德,不存在能够衡量各个社会的一般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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