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因而成了“货币商品”。
对“社会习惯”的提及表明,我们对货币形式的分析已经触及商品占有者的活动层面。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谈到商品占有者。以上所考察的是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和商品的交换关系,而不是商品占有者的交换行为。
第六节 货币与交换过程(商品占有者的行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二章才明确研究商品占有者及其行为:作为商品占有者的人只是商品的代表,因此必须先去研究商品。
如果只考察商品的交换关系,那么,一种商品对于同它相交换的其他商品来说,都表现为它们价值的表现形式。但是,商品占有者不是想要用他的商品去交换任意商品,而是想要换得特定的商品:对他而言,他自己的商品不是使用价值,把它交换出去才会获得他所需的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占有者想让他自己的商品充当一般等价物,这样就能与所有其他商品直接交换。而由于每一个商品占有者都这样想,也就没有一种商品成为一般等价物。因此,处于交换过程中的商品占有者就面临一个无解的难题。马克思精辟地总结了实际的解决办法:
我们的商品占有者在他们的困难处境中是像浮士德那样想的:起初是行动。因此他们还没有想就已经做起来了。商品本性的规律通过商品占有者的天然本能表现出来。他们只有使他们的商品同任何另一个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相对立,才能使他们的商品作为价值,从而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分析已经表明了这一点。(即马克思在第一章中从事的形式分析,前文已介绍。海因里希注)但是,只有社会的行动才能使一个特定的商品成为一般等价物。因此,其他一切商品的社会的行动使一个特定的商品分离出来,通过这个商品来全面表现它们的价值。于是这个商品的自然形式就成为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由于这种社会过程,充当一般等价物就成为被分离出来的商品的独特的社会职能。这个商品就成为货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05106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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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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