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货币在实践层面绝不仅仅是一种交换的辅助手段,在理论层面也绝不仅仅是价值理论的附属品。倒不如说,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一种货币价值论:如果没有价值形式,商品就无法作为价值而彼此发生关系,也只有货币形式才是对于价值而言可计量的价值形式。相对而言,对价值的“实体主义”理解想要把价值固定在单个的物上,是一种前货币的价值理论。他们试图在不涉及货币的情况下讨论价值。不仅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就连新古典主义的效用价值论也是前货币的。那种认为价值已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完全决定的常见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也是前货币的。①
第七节货币职能、货币商品与现代货币体系
马克思从商品、货币的“简单流通”中区分出三种基本的货币职能。如果考虑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总过程,还会有更多的货币职能(见后续第八章)。
货币的第一个职能在于,它是商品的一般价值尺度,每一种商品的价值都表现为特定量的货币。
价值是商品中的共同实体、抽象劳动的“结晶”。因此,使商品变得可等同的不是货币,而是它们与抽象劳动的这种共同联系。对此,马克思指出:“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14页)
由此也立刻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价值不能直接用劳动时间来度量,或者为什么货币不能直接代表劳动时间?马克思只是在《资本论》的一个脚注中简要谈及这个问题,并引注了他更早期的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在那里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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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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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巴克豪斯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阐明了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货币”特性,由此深刻影响了第一章第三节提到的“新马克思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