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商品的价格变化可能表现它的价值量的变化,但也可能只是表现有利或不利的商品销售条件(供给和需求的暂时改变)。所有商品同时的价格变化,也就是价格水平的变化,表现的一般不是总的价值量的变化,而是货币的价值变化:货币贬值表现为价格普遍上涨(通货膨胀),而货币升值表现为价格普遍下跌(通货紧缩)。
下文中我们通常假设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交换”,即商品价格是价值的恰当反映,我们不考虑货币的波动。但是,在第七章第二节中我们将看到,在通常的资本主义关系中,商品不会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也就是说,通常的价格反映的不单单是商品的价值量。
货币的第二个职能是流通手段,它中介了商品实际的交换。在交换过程中,对商品A的占有者(比如一个生产麻布的织工)来说,该商品并不是使用价值,它将转换为一个他需要其使用价值的商品B(比如一把椅子)。他将麻布卖了20欧元,并用这20欧元购得一把椅子。马克思将这一过程称为“商品的形态变化(转变)”(对织工而言,麻布变成了椅子)。
这种形态变化的物质内容是一种使用价值替换了另一种使用价值。马克思也将之称为“社会的物质变换”。其结果与麻布和椅子的简单产品交换并无区别。但是,商品交换过程的形式却与简单产品交换完全不同,这种形式差别正是此处的重点。
商品的形态变化由于以货币为中介而区别于产品交换,这一过程的形式是商品—货币—商品(W—GW),对那个织工来说,具体就是麻布一货币一椅子。
现在对干织工来说。这一过程的第一个行为是W一G,把麻布换成货币,而对货币占有者来说,他买了麻布,这是他的原初商品的形态变化的完成。对于织工来说,购买到椅子标志着他的商品形态变化的完成。而对卖出椅子的木匠来说,这一行为则是商品形态变化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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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