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历史上只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才发展起来的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并非以满足需要为导向,而是以价值增殖为导向。需要的满足只不过是在资本增殖的过程中作为副产品而出现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剩余价值,而非需要的满足。
截至目前,我们都在讨论资本,而没有提及资本家。支配大量价值的某个人未必是资本家,而只有当他将这笔价值实际地作为资本来使用,即将资本的自主运动作为他自己的、主观的目的时,他才是资本家:
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惟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因此,绝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78—179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一个人只有成为“人格化的(personifiziertes)资本”才成为“资本家”,也就是说,他的行为遵循资本的逻辑(无限度、无止尽的增殖)。于是,资本家只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Personifikation)”或者“经济角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04页)。这与我们对商品占有者的行为的判定是类似的(参见第三章第二节和第三章第六节):一个人表现为商品占有者或者资本家,只是因为他遵循了某种特定的行动理性。这种行动理性源于经济过程的前提性的形式规定性(即商品和资本的形式规定性)。人们通过遵循这种行动理性,又将这种前提性的形式规定性再生产出来。在论述过程中,必须首先分析这种形式规定性,
68
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