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并试图人为增强信息的稀缺性。它们不仅构成了保护性条款,而且构成了抢占性条款。版权给企业所有者带来多达几十年的垄断权力,而且这种权力所覆盖的文化资产范围越来越广。维亚康姆(Viacom),一个拥有成千上万版权的顶级多媒体巨头,其昔日的总裁夸耀说:“维亚康姆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靠软件和版权驱动的公司……”[53]企业给消费品贴上了注册商标,给服务加上了所有权标志,希望利用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而获得超额利润,在萧条时期更是对此垂涎欲滴。时代华纳(Time Warner)①围绕哈利波特品牌注册了 2000 个经营许可商标。[54]当企业的商标所有者在牺牲非专有利益和关切的情况下能够把互联网域名重新改造成一个吸引用户的商标时,他们获得的成功也十分显著。[55]专利给它们的企业所有者带来了第三种垄断权力,假如它们只是被用于非营利的、“有用”的科学发明,这种垄断权力就不会触及如此广泛、如此不均衡的范围。[56]公司生产的东西无所不包,从种子到电视节目,从胶鞋到网络软件等等;它们纷纷加入一支给所有可见的东西贴上专利、版权或商标的大军。
2001年,美国发布了大约16万项专利,巴西3500项。[57]相比之下,美国专利巨头国际商用机器公司2001年获得3411项美国专利—几乎是阿拉伯国家在过去20年间(1980\~2000)授予其居民专利的10倍(总计370项工业专利)。[58]美国及其他富裕的工业化国家拥有世界上97%的专利。[59]全世界研发(R&D)的近80%,以及同样比例的科学出版物,均来自发达国家。[60]造成这些差异的、新近发展起来的特权形式和实力形式,产生了经济学家最喜欢说的“比较优势”,然而这种比较优势本身必须被视为一种系统性的政治经济成就。
第三章 加速的商品化
①时代华纳(TimeWarner):世界上最大的传媒公司,2000年与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服务公司—美国在线公司(AOL)合并,组成AOL时代华纳公司。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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