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绘画,情形是否相似?如果是,那又是以何种方式?我们根本不相信一个美术的系统,相反,我们所相信的是那些极为不同的问题,它们在相互异质的艺术之中找到了自己的答案。在我们看来,艺术是一个虚假的概念,仅仅有名而无实;但这并不妨碍此种可能性,即在一个可确定的多元体之中同时利用多种多样的艺术。绘画归属于这样一个“问题”,即面孔一风景的问题。音乐的问题则截然不同,那是关于迭奏曲的问题。绘画和音乐皆出现于某个时刻之中,某种条件之下,在其问题线之上;然而,在二者之间,不可能存在任何一种象征的或结构的对应关系,除非人们将它们转译为点状的系统。从面孔一风景这方面看,我们可以区分出三重状态:(1)肉体性的符号系统,轮廓、姿态、颜色和线[这些符号系统在动物之中已经大量存在了;头构成了身体的一部分,身体又与环境、群落生境(biotope)相关;我们看到,在这些系统之中,已经出现了极为纯粹的线,比如在“纤草”的动态之中];(2)一种面孔的组织结构,白墙一黑洞,脸一眼睛,或脸的侧面像与眼睛的旁视(此种颜貌的符号系统与风景的组织相关:整个肉体的颜貌化与所有环境的风景化相关,欧洲的中心点就是基督);(3)一种面孔和风景的解域,它有利于探头,而这些探头之线不再勾勒出任何形式或轮廓,它们的颜色也不再展现出一片风景(这就是图画的符号系统,它将面孔和风景置于逃逸之中:比如,蒙德里安颇有理由地称作“风景”的,正是那种纯粹的、被绝对解域的风景)。出于方便,我们将这三种状态明确区分开来并使它们前后相继,但这仅仅是暂时性的。我们无法断定,动物是否已经在进行绘画了,尽管它们不是在画布上作画,尽管是荷尔蒙在引导着它们对颜色和线条的运用:即便是在这里,一种动物一人类之间的截然区分也没什么根据。反之,我们应该说,绘画并非始自所谓的抽象艺术,而是重新创造出肉体性的轮廓和姿态,因而它已经充分运作于面孔一风景的组织之中了(画家怎样“加工”基督的面孔,又怎样令它沿着各个方向逃离宗教代码)。绘画始终将面孔和风景的解域作为目的,这或是通过肉体性的再激活,或是通过解放出线或颜色,或是同时兼有这两个方面。在绘画之中,存在着众多的生成一动物,生成一女人和生成一儿童。
- 1730年:生成一强度,生成—动物,生成一不可感知
① 七个唱名之一,即 do。——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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