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并非唯一的捕获装置。从土地的比较和对土地的垄断性占有这双重视角来看,储备的相关物并非只有土地;它的另一个相关物是劳动,从对活动的比较和对劳动(剩余劳动)的垄断性占有这双重视角来看。实际上,还是在这里,正是通过储备,“自由运作”类型的活动才得以与某种共同的、同质的、被称为劳动的量相比较、相关联、由此从属于后者。劳动无论它的构成、保存、恢复,或利用不仅与储备相关,而且,劳动自身就是被储备的活动,正如工人就是一个被储备的“行动者”。当然,即便当劳动与剩余劳动截然分离之时,我们也不能认为它们就是独立的:不存在所谓的必要劳动,也不存在剩余劳动。劳动和剩余劳动严格说来就是一回事,前者适用于对活动的量化比较,而后者则运用于企业主(不再是地主)对劳动的垄断性占有。我们已经看到,即便当它们被区分、被分离,也仍然不存在不通过剩余劳动而进行的劳动。剩余劳动不是劳动的增量;相反,劳动是从剩余劳动之中抽绎出来的,因而要以后者为前提。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谈论一种劳动一价值,一种对于社会劳动的量所进行的估价,而原始群体则仍然是处于一种自由行动或持续流变的活动的机制之中。正由于企业家的利润依赖于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它才构成了一种捕获装置,正如地产业主的地租(la rente de propriétaire):不仅剩余劳动捕获了劳动,土地所有权捕获了土地,而且,劳动和剩余劳动都是活动的捕获装置,正如对土地的比较和占有是界域的捕获装置。①
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2):千高原(修订译本)
① 当然,从理论上说,最不肥沃的土地也是一个序列之中的最近的或最后的一项(这就使得众多评注者认为李嘉图在他的地租理论之中已经预示了边际主义)。然而,这甚至都不是一条规则,正如马克思已经指出的,一种“递增的运动”和一种“递减的运动”都同样是可能的,一片更优良的土壤也“可能位于最低的等级”(参见 Capital,Pléiade,II,pp.1318—1326)。
②Ricardo,p.64:“如果说空气、水、蒸汽的弹性和大气的压力具有多变的和有限的属性;如果它们可以被适当地利用,那么,所有这些因素就都能够产生一种租金,后者随着人们对这些差异的属性的利用而发展。”
③.级差地租的两种形式是基于比较而形成的。不过,马克思主张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它不为理论家们所了解(李嘉图),但却为实践者所熟识:这就是绝对地租,它基于作为垄断的地产所特有的特征。实际上,土地不像其他商品,因为在某种可确定的整体的层次之上,它是不可再生的。因此才存在着垄断,但这并不意味着“垄断的价格”(垄断的价格以及相对应的或然性地租,则是截然不同的问题)。简言之,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是以如下的方式被区分的:产品的价格根据最差的土地进行计算,而最优土地的经营者将会获得一种利润的增量,只要这部分利润没有被转化为土地所有者所应缴付的级差地租;然而,另一方面,农业的剩余价值从比例上来说要比工业的剩余价值更高(?),那么,一般说来,农业经营者就将获得一种利润的增量,只要这部分利润没有被转化为土地所有者所应缴付的绝对地租。因此,对于利润的平均化或调整来说,地租就是一个必要的因素:无论这是对于农业利润率的平均化(级差地租),还是对于工业利润率的平均化(绝对地租)。某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已经提出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绝对地租的图式,但却仍然坚持马克思所作出的必然性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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