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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2):千高原(修订译本) · 第 41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433 · Capitalisme et Schizophré Mille Plat Dilles Del ix 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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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2):千高原(修订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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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isme et Schizophré Mille Plat Dilles Del ix 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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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除了地租和利润之外,还有第三种捕获装置,即税收。我们将无法理解这第三种形式及其创造性所及的范围,除非我们能够确定商品所依赖的内在关系。就古希腊城邦而言,尤其是科林斯的专制,爱德华·韦尔(EdouardWill)已经证明了,货币首先并非来源于交换、商品或贸易的需要,而是来自税收,因为正是税收最先导致了一种货币=商品(biens)或服务的等价的可能性,并使得货币成为一种普遍的等价物。实际上,货币是储备的一种相关物,它是储备的一个子集,因为它可以由任何能够被长期储藏的物品所构成:在科林斯的情形之中,金属货币首先是在“穷人”(就他们作为生产者而言)之中被分配的,他们用货币来购买土地的使用权;这样,货币就转入“富人”的手中,但条件是它并不终止在那里,并且所有的人无论贫富都要缴纳赋税,穷人用商品或服务,而富人则用货币,如此就确立起一种货币与商品和服务之间的等价关系。②我们将看到,此种对已然是晚期科林斯的情形之中的富人和穷人的引证有其重要性。不过,离开这个例子的背景和特殊性,我们可以说,货币始终是由一种权力的装置来进行分配的,以保存、流通和周转为条件,由此,一种商品一服务一货币之间的等价关系就有可能被建立起来。因此,我们并不相信存在着这样一个接续的序列,在其中,首先出现的是劳动地租,其次是实物地租,接着是货币地租。三者之间的等价和共时的关系是直接在赋税之中发展起来的。这是一条普遍的规则:是赋税使经济货币化,是赋税创造了货币,而且,此种创造必然是在运动、流通和周转之中实现的,必然是通过货币与在此种流通过程之中的商品和服务之间的某种对应性而实现的。国家在赋税之中发现了发展对外贸易的途径,进而将此种贸易据为已有。然而,货币一形式诞生自赋税,而非贸易。①而源自赋税的货币一形式就使国家对于外贸的某种垄断性占有得以可能(货币化的贸易)。实际上,在交换的体制之内,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我们已经不再处于“原始的”情形之中,在那里,交换是间接地、主观地进行的,是通过可接受的最后物品的分别均等化而实现的(需求法则)。当然,交换的本质仍然没有改变,也即,它是不均等的,但能够产生出一种作为结果的均等化:但这回,存在着直接的比较,客观的定价,以及货币的均等化(供应法则)。货物和服务会成为商品,商品会被货币所衡量和均等化,这些首先都是通过赋税而实现的。这就是为何,即便在今天,税收的意义和作用还是出现于所谓间接税收之中,也即,此种税收独立于、外在于市场,但却包含于价格之中,并影响着商品的价值。②然而,间接赋税只是一个额外的因素,它被附加于价格之上,并使后者发生膨胀。它只是一种更深层运动的标记或表达,在此种运动之中,税收构成了某种“客观”价格的第一个层次,这块货币的磁石使得所有其他要素(价格、地租、利润)都依附其上,汇聚于同一个捕获装置之中。资本主义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时刻,就是资本家们意识到,税收也可以是生产性的,尤其是可以促进利润,乃至地租。就间接税收而言,这是一种有利的情形,不过,它不应该遮蔽一种更深层次和更为久远的一致性,即同一部装置的三个方面之间的汇聚和本质上的统一性。三极的捕获装置,一种源自马克思(尽管他做出了不同的划分)的“三位一体原则”:

  1. 公元前7000年:捕获装置

① 施米特(Bernard Schmitt,Monnaie,salaires et profit,Éd. Castella,pp.289—290)区分了捕获或“截获”(captage)的两种形式,它们还与狩猎的两种主要形象(守候与追踪)相对应。地租是一种剩余性的、守候性的捕获,因为它依赖于外部力量,并通过转移而运作;而利润则是一种追踪性的或征服性的捕获,因为它源自一种独特的行动,并需要一种它自身的力量或一种“创造”。不过,这一点只有在与级差地租的关系之中才成立;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绝对地租表现了地产的“创造性的”方面(Capital,Ⅱ,p.1366)。

② 爱德华·韦尔(Edouard Will,Korinthiaka,Éd. De Boccard,p.470 sq.)分析了一个后期的、但却是典型性的例子,即僭主希普瑟鲁斯(Cyrselos)在科林斯所推行的改革:(1)世袭贵族所有的一部分土地被没收,并被分配给贫穷的农民:(2)然而,与此同时,通过扣押那些被剥夺公民权者(lesproscrits)的财产,一种金属的储备被构成:(3)此种货币本身是在穷人之中被分配的,但这却是为了让他们能够将货币作为一种赔偿金付给前业主:(4)前业主由此就以货币来缴税,这样就确保了货币的流通或周转,以及货币、商品和服务之间的一种等价关系。我们已经发现了直接铭刻于古老的帝国之中的相似形象,它们独立于私有财产的问题。比如,土地被分配给官吏,而这些官吏则对土地进行开发或出租。然而,如果官吏由此就收取了一种以劳动或实物的形式缴纳的地租,那么他就应向帝王缴纳一种可以用货币支付的赋税。由此,“银行”就成为必需,因为它在复杂的情形之中确保着贯穿经济活动始终的商品一货币之间的等价、转换和流通:参见 Guillaume Cardascia, «Armée et fiscalité dans la Babylonie achéménide», in Armées et fiscalité dans le mondeantique, C. N. R. S.,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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