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化和出走
任何社会制度都依赖共同性,并且实际上通过其所利用、组织和创造的共同性而得到规定。社会制度因此成为出走筹划的核心资源。但是我们应该记住,并非共同性的所有形式都是有益的。正如经济学家所说,有些外部性是积极的,有些则是消极的,共同性的某些形式,正如斯宾诺莎所说,会增强我们思考和共同行动的力量,而有些则会削弱这种力量。有益的形式是生成的发动机,有害的形式则会传播腐化,破坏社会交往的网络,并削弱社会生产的力量。于是出走就需要一个拣选的过程,从而将共同性的有利形式最大化,将有害形式最小化,也就是说,要对抗腐化。当然,正如我们所见,资本通过管控和占有机制构成了共同性腐化的一个形式,分割并将共同性进行私有化,但是共同性腐化的相对独立形式也可以在统治性的社会机构中找到。
资本主义社会中,共同性以腐化形式出现的三个最为关键的机构就是家庭、企业和国家。这三者都会动员共同性,提供通往后者的途径,但同时又制约并扭曲共同性。这些就是诸众进行拣选的场地,在这里可以将有利的、生成性的共同性形式与有害的、腐化的形式区分开。
大同世界Commonw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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