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治理革命
革命律法的目标就是为了维持革命,并加速或调节其进程。
——孔多塞:《论革命一词的意义》
(Condorcet, On the Meaning of the WordRevolutionary)
过渡问题
很多革命思想甚至都没有讨论过过渡问题,只是关注开端,而忽略后面的戏剧内容。打败统治权力,摧毁旧制度,砸碎国家机器—甚至推翻资本统治、父权制和白人至上主义这些还不够。但是,如果我们认为诸众已然形成,并且不仅肃清了等级制和现有社会的腐败,还能够管理共同性的杂多性,让他们自由平等地相互协作,简言之,民主社会已然达成,那么,这些也许真的就足够了。果真如此的话,也许摧毁权力结构的起义事件就足够了,压迫枷锁下的完美人类社会就会自动繁荣地生长出来。但是,当下的人性还远算不上完美。我们都身陷当下权力形式的身份、等级制和腐化之中,并且也是同谋的一员。正如我们前面所说,革命不只是释放,也是解放;不只是毁灭事件,也是漫长持久的改造过程,并最终创造出新的人性。这就是过渡问题:如何将起义事件扩展为解放和改造的过程。
孔多塞指出—阿伦特大约在两百年之后做出回应—“革命’一词意指的只是那些将自由作为自身最终目标的革命。”[54]我们要接着说,革命必须将民主作为自身的目标,因此革命改造的方向和内容必须由诸众民主能力的增强与否来计量。就本性来说,人们并不能自发地彼此进行自由协作,并共同治理共同性。例如,杜波依斯在研究美国内战之后重建的诺言、背叛和失败后就敏锐地认识到,释放黑奴还不够。除了美国政府的陷阱和托辞以及被剥夺的南方奴隶主,除了北方的冒险资本家所创造的肤色和阶级等级制,杜波依斯还看到,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美国人口的大多数,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处于贫穷和无知之中,缺乏民主的能力,释放黑奴只是一个开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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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世界Commonw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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