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现代殖民者意识形态控制的宗教机构提供了某些最为有效的工具。各种主要宗教都牵涉其中如伊斯兰教、印度教、儒教,以及当下在非洲和拉丁美洲迅速扩张的基督教福音派和五旬节会,所有这些宗教或宗教派别都起到了突出的作用;但考虑到其漫长的历史,及其与欧洲的征服和殖民活动的密切关系,天主教仍发挥着最为特殊的作用。今天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在西班牙对美洲的征服和殖民过程中,对西班牙国王的士兵和将军来说,天主教的修道士和牧师在意识形态和道德层面起到了补充作用。教会不仅试图将异教徒转化为基督徒,同时就自然环境和当地人口的能力制定出详细的意识形态结构,去质疑他们进行理性思考乃至成为基督徒,或者至少成为人的能力。天主教会这些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意识形态建构,最为突出之处或许就在于其恒久性:甚至教皇本笃十六在2007年访问巴西时也要重复这些话语。教皇说:“基督是救世主,是他们默默期望的救世主。”这里的“他们”指的就是美洲人。“他们接受圣灵,让他们的文化变得硕果累累,让他们得到净化,同时播下无数的种子,从而将他们引向福音的道路。事实上,耶稣的宣言及其福音与前哥伦布时期文化并没有任何隔阂,也非外来文化的强加。”[29]这种意识形态建构,就像教皇的发言所表明的,是且必须是内在于被统治人口的,如此才能让他们相信他们所面对的是已然存在的东西,只是有待去实现而已,而非从外部强加的东西。
当然,对这些表征以及意识形态建构进行批判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很多后殖民研究所做的那样,但这些工作也存在着缺陷。意识形态批判总是认为,尽管意识形态已扎根很深,但在最终的分析中,总是外在于那些臣属的主体,至少可与后者相分离。也就是说,关于意识形态和表征的概念还没有认识到现代性一殖民统治一种族主义这个综合体。例如,当一般将种族主义或“种族思维”视为意识形态时,关于种族的话语就呈现为现代性的偏离或失败,虽然这种话语广为传播,但相对来说却远离作为一个整体的现代社会。然而,种族主义就像殖民统治一样,不只是现代性的内在要素,同时也是后者的构成要素。正如卡迈克尔和汉密尔顿(StokelyCar-michael and Charles Hamilton)所述,种族主义不只是个人的偏见和取向问题,而是远远超越了意识形态层面,在权力的治理、经济和社会层面都有所体现,从这个意义来说,种族主义是“制度性的”[30]。赫斯(BarnorHesse)写道:这样的定义将重点从明显自主的意识形态领域—这个领域中表现为谨慎的相面术以及原生血统的隐喻等加密的观念—转移到了“实践的体制”中。[31]换句话说,赫斯告诉我们,最好不要将种族主义视为意识形态,而应视为一种治理术(governmentality)。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界定现代性一殖民统治一种族主义综合体的权力关系首先并非事关知识,而是事关行动;因此,我们的批判不应该停留在意识形态和认识论的层面,而是要关注政治和本体论的层面。权力不仅规范意识形式,同时还塑造生命形式,权力完全施加于被统治的主体之上。另外,我们也需注意,权力也是生产性的不只是外在于主体,行使禁止和压迫的力量,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也是从内部生产主体的力量。因此,我们可以将现代性的种族主义和殖民统治视为生命权力,这有助于实现视角的转变。
大同世界Commonw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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