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最后的一本著作是与他长期合作的同事——法国精神分析学家菲利克斯·加塔利一起合写的,它的书名就是以问题的形式出现:《什么是哲学?》(What is Philosophy?;英文版于1994年出版,法文版则在1991年出版)。在这本晚期的著作里面,德勒兹和加塔利区分了哲学、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差别。但是在他的早期著作里面,德勒兹将哲学看做一种力量(power),而不是一系列的文本。哲学是一种通过创造问题来进行别样地思考的永恒的挑战。哲学是一种独特的力量,但它的能力也受到它所遭遇的其他力量的制约;科学和艺术中所发生的事件呼吁着和刺激着哲学中新问题的产生。德勒兹坚持主张无论哲学、艺术还是科学都不是追求某种冷漠的知识的“学院化”的追求。恰好相反,所有的思考都是生命中的一种艺术和事件。德勒兹认为这些思考有三种模式:艺术、科学和哲学,它们分别是三种转变生命的力量。根据德勒兹,我们之所以能够区分文学、艺术和哲学,不是因为我们能归类文学和哲学的文本以及找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是因为我们能考察到它们能够做什么,以及当它们扩张和拓展到它们极限的时候它们能够做什么。哲学、艺术和科学必须被看做生命的爆发性力量的截然不同的时刻,而生命总是处于一种持续地“生成”的过程之中。这不是说我们首先拥有世界或生命,然后哲学家们或作家们才去描述和解释它们,而是说每一个艺术、科学和哲学的行动本身就是生命的一个事件和转变,而且每一个转变都以其自身的特殊性或特异的方式转变了生命。
阅读艺术作品或哲学作品要求我们观察到它的特殊力量,或者它突破生命的能力。我们也许永远也不会遇到纯粹的艺术作品或哲学作品,但是我们能够努力去区分和将任何文本中的艺术的、哲学的和科学的倾向发挥到最大限度。柏拉图或许曾经使用过文学的隐喻,但他如此做是为了建立起一种高于和超越于这个世界的哲学真理;科学家们也许使用虚构或叙事,例如“宇宙大爆炸”,但是他们如此做是为了使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更加功能化和可控化。文学本身就是虚构的力量:它不是宣称世界是什么,而是想象一个可能的世界。艺术不是再现、概念或判断,它是以非认知和非智性的方式来进行的感受性的(与感觉和可感的经验有关的)思考。假如我们以再现的方式来考察世界,或以再现作为世界显现的理论,那么我们就不是在以艺术的或文学的方式来阅读一部作品。德勒兹坚称,我们应该理解这些区别,因为我们要将思想拓展到其自身的极限,要避免常识的索然无味的概念。假如我们接受那种形式上具有同质性的思想,那么我们就会丧失质疑,将所有的科学简化为“故事”,将所有的哲学简化为对事实的追寻。我们从未真正地认识到我们的思想能做什么。倘若我们去创造哲学、艺术与科学,那么这将意味着思想是具有生产性的。倘若我们理解这种驱动生产的力量,那么我们就能够最大限度地运用我们的创造性、生命以及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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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德勒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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