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坚持的是一种不同的明智考虑。他想把“规避的方法”转变成哲学自身的事情,这种“规避的方法”在处理政治正义性问题时应当会达成“重叠共识”。政治哲学应当发展成为专门的学科,以便尽可能地回避五花八门的专业问题。正如从眼前这个精彩例子中所看到的,这种回避策略导致的可能是一种值得惊叹的完善理论。但是,罗尔斯本人也不能随心所欲地来“自由”阐述他的理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的“政治建构主义”将他卷入了有关理性和真理的无穷论证之中。他的人格概念也已经超越了政治哲学的界限。理论最初所指明的发展方向,同样也就意味着我们这个专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争论是有多种可能性的,而且还处于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之中。在我看来,冒昧地进入邻近的领域从事研究,往往是不可避免的,有时也是富于成效的。
第二部分 政治自由主义—与罗尔斯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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