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的了。
罗尔斯建构了一种“重叠共识”,这样就把重点从康德的自主概念转向了诸如伦理一存在的自我决定问题:谁如果掌握了自己生活的主动权,谁就是自由的。罗尔斯的这个观点有它的长处。因为政治与形而上学之间的分工,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被康德忽略的伦理层面。罗尔斯激活了黑格尔用来反对康德的一个观点:道德律令如果诉诸的是我们共有的理性或正义的普遍意义,就不能抽象地囊括个人的生活历史。44道德律令与有关当事人的生活计划和生活方式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能够被当事人掌握的内在联系。
道德自由与伦理一存在的自我决定的着重点有所不同,这就使我能够提出我的基本观点。各种政治正义性理论之间哪怕在实质上没有任何的不同,在结构上也是有所差别的,通过区分这些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基本观点上的不同。
政治自由主义或法治国家的自由主义的出发点在于,必须保护个人及其生活方式不受国家权力的侵犯:
政治自由主义允许…我们的政治制度包含有价值的生活方式的足够空间,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政治共同体不仅是正义的,也是善的。 45
这样,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的区分就具有了基础的意义,并为我们把自由解释为规范指明了方向:法律保障法人所享有的意志自由明确了生活方式的活动范围。生活方式以自身的善的概念为取向,而且是有意识的。权利就是自由,是私人自主的保护伞。私人自主的核心内容在于任何一个人都享有同等的自由,都可以过一种自我决定的本真生活。由此可见,是参与共同体自我立法实践的公民的公共自主使得私人的个人自决成为可能。尽管公共自主对于有些人而言具有一种内在价值,但它主要还是表现为实现私人自主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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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