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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 第 164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73 · 包容他者

书名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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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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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从 0 开始)
章节
包容他者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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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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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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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民族是一个由法律建构起来的整体,并且是由公民构成的,那么,公共自律模式将占据上风。这些公民很有可能是爱国主义者,他们把国家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宪法看作是民族财富,并加以捍卫。但他们完全从康德的世界主义意义上来理解民族自由,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民族自由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在国际联盟范围内促进相互理解并保持利益均衡,从而达到维护和平的目的。相反,自然主义解释截然不同,它认为民族是一种前政治实体。所谓民族自由,就其本质而言,主要是一种在危急情况下用军事力量来捍卫自身独立性的能力。就像个人在市场上一样,各个民族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角逐也按照自身的利益行事。这种外部主权的传统概念披上了民族色彩,并由此而焕发出新的能量。

  1. 民族主义与共和主义之间的紧张

各民族在危急时都会用“子孙的血”来捍卫自己的独立性,与共和主义的个人自由概念不同,民族的独立性表明,世俗化的国家还保存着残余的非世俗化的超验力量。发动战争的民族国家认为,为了集体而冒生命危险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服兵役成了与公民权利相对应的一种义务。当公民准备为祖国而战斗和献身时,民族意识和共和主义信念同时得到了捍卫。法国民族历史的墓志铭上铭刻着双重纪念:纪念为共和国的自由而战斗的英雄,与纪念在战场上阵亡的将士是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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