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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 第 19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8 · 包容他者

书名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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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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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包容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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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恰当地重塑经典国际法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哈贝马斯提案的要旨在于,如果共和主义要生存下来,便需要保存于超民族国家层面。民族国家有不太可能单独克服的三大弱点。首先,单个的民族国家并不具有必要的资源应对全球范围内的风险,包括生态问题、经济不平等、军火贸易及国际犯罪。第二,面对经济的全球化或去国有化,国家变得无助。跨国经济活动的剧增,以及资本的高速机动性,皆导致了单个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对自身经济的控制。这个弱点不只是一个当下的实际问题,而且预示着对民族国家的综合成就的侵蚀。经济去国有化带来的危险之一,是在若干国家间引发了为追求竞争性优势而取消福利制度的竞赛。这种做法甚至在发达国家也会反过来加速底层社会的形成,并带来三个决定性后果:日益求助于高压政治,徒劳地试图控制庞大的社会底层所带来的失范影响;波及区域的基础设施衰退;并且,前述状况导致,作为民主制民族国家的两大成就社会团结纽带和政治合法性—也崩溃了。34最后,民族主义和共和主义之间的固有张力使得主权国家不再是下述权利的可靠担保人,即个体应是普遍人,而不仅仅是特定国家的公民。

根据哈贝马斯的看法,超民族国家政体更可能在主权国家失败的方面取得成功。出于这个理由,他支持超民族国家的机构获得更大的行政及司法权力,只要这些机构比目前的国际组织更加民主。这些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国际法律秩序,至少能迫使单个政府尊重其公民的基本权利,必要时也可动用威胁或实施制裁来达成此目的。如果国际机构不断增长的司法及行政功能对敦促其有效地保护个体权利来说是必要的,那么出于这个特定的原因,它们同样也必须体现更大的民主开放性,以防止对国际力量居心叵测的、不公正的使用。

英译本编者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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