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贝马斯有关欧洲未来的表态中,可以看到同样民主的、世界主义的取向。批评家们宣称,欧盟至少在三个层面遭受了严峻的“民主赤字”(democratic deficit)。35首先,欧盟依赖于国际条约,这种对机构和司法判例而言看似不可靠的基础,却日益扮演了一种联邦性质的角色。36其次,批评家断言对民主制的结构性阻碍,例如欧盟委员会日益增长的权力37、理事会民主程序的惨淡经营38,以及议会相对而言在结构上的削弱39,使得欧盟的决策表现为具有危险自治倾向的官僚机构的欺诈。甚至,如果成员国能够“出让”其合法性给欧盟机构,那么假以时日据说会打开一道民主制的裂隙。因为超负荷的理事会已经授权给欧盟委员会,除了欧盟自身之外,其成员并不对特定的成员国负责。最后,一些批评家争辩欧盟的民主性质,断言由于欧洲公共领域已不复存在,一个更强大的欧盟将遭遇更为严峻的合法性亏空。
哈贝马斯对欧盟民主赤字的回应类似于他有关联合国的建议。他以“普遍的权力、一个由欧盟委员会组成的政府、一个替代了理事会的上议院以及一个具有扩大权限的欧洲法院来为诸如欧洲议会这样的新政治机构”辩护。40简言之,哈贝马斯主张“欧洲共同体向一个民主的联邦制国家转变”。41对他而言,解决欧盟民主赤字的方法恰恰是增强它的政治机构,同时赋予其联邦政府的性质。哈贝马斯提醒那些(比如格林姆[Grimm])认为由于欧洲公共领域不复存在,一个更强大的欧盟将遭遇更为严峻的合法性亏空的人,公民的身份认同至少部分是由引导他们生活的法律和政治机构塑造的。那么,人们并非毫无缘由地期望“欧洲宪法即将创造的政治机构会具有催化效应”42即,它们将为真正的欧洲身份认同的形成做出贡献,轮流地促进欧洲机构的民主化。
20
包容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