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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 第 194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03 · 包容他者

书名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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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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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从 0 开始)
章节
包容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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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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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阻止外来者的预防措施之外,施米特还列举了“对异己分子的压制和驱逐”以及在空间上对他们的隔离,也就是说,为他们建立庇护所、殖民地、保护区以及家园等。

当然,共和主义观念也不否认,人种共同体可以形成一部民主的宪法,并建立起主权国家,只要这种独立性的合法化理由在于民众的个体权利,即生活在法定的自由当中。但一般而言,民族国家不是由相互隔离的种族通过和平的手段逐步构建起来的,而是要侵入到周边地区、周边部落、周边亚文化以及周边的语言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新的民族国家的形成,大多都是建立在“少数民族”被同化、压迫和边缘化的基础上的。民族国家的建立,带有“种族民族主义”的特征,总是充满着血腥的清洗仪式,并不断压制新的少数民族。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的欧洲,民族国家的建立过程就是残酷的流亡和驱逐过程,就是强迫迁徙和剥夺权利的过程,就是消灭肉体的过程,直至种族灭绝。被驱逐者一旦获得解放,通常都会变成驱逐者。在国际法的承认实践中,伴随着民族原则的产生,是转向效率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任何一个新的政府,不管它的合法性如何,都应当得到承认,只要它拥有稳固的对外主权和对内主权。

但异族统治和殖民主义是一些极端的例子,它们导致的是不正当行为,遭到了正当的抵抗,原因不是在于它们伤害了所谓的民族自决的集体权利,而是在于它们伤害了个体的基本权利。要求自决的内容只能是贯彻平等的公民权利。消除对少数民族的歧视,不一定就会动摇现有的不正当政权。一旦中央政府剥夺了一定地区一定人民的权利,那么,要求分裂就是合理的。这样,这些民族就可以根据民族独立的原则要求得到包容。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的独立早在1778年就已经得到了西班牙和法国的承认。自从西班牙在南美洲和中美洲的殖民地宣布独立之后,针对当时的实际情况,27出现了一种普遍的观念,认为承认从宗主国中分离出来的国家,无须得到先前统治者的允许。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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