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纯军事领域的一步,不仅带来了量的扩展,而且带来了质的提高。因此,它(全面战争)并不意味着敌对的缓和,而是意味着敌对的强化。单是由于战争强度有可能这样被提高,朋友与敌人的概念就又自动地变成了政治的概念,即便是在政治特征完全淡化的地方,它们也摆脱了私人用语和心理学用语的领域。68
(b)但是,如果这位和平主义的坚定反对者不是这么十分地关心阻止战争滑向全面化的话,那么,他所关心的可能就是其他的东西,具体而言,就是捍卫一种国际秩序:在这样一种国际秩序当中,依然可以通过上述途径来发动战争和解决冲突。进行非歧视性的战争,丝毫也不会破坏国家在捍卫自我过程中建立秩序的机制。因此,必须加以规避的,不是全面的战争,而是政治领域的崩溃,而这个政治领域的基础是关于对内政策和对外政策的经典区分。施米特用他自己的政治理论对此加以了论证。根据这一理论,建立在法律和平基础上的对内政策必须要靠国际法允许范围内的好战的对外政策来加以补充,因为垄断权力的国家只有通过与外部敌人的斗争来保持和更新其政治的实质,才能抵抗住国内敌人的颠覆力量,才能长期捍卫法律和秩序。政治的实质只有在一个民族充分认识到屠杀和牺牲的可能性的过程中才能得到更新,因为政治就其本质而言是和“消灭肉体的现实可能性”联系在一起的。所谓“政治”,就是一个民族认清敌人,反对“异己的他在”消灭自身存在的能力和意志。
第四部分人权——从全球和内政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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