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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 第 283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92 · 包容他者

书名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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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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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从 0 开始)
章节
包容他者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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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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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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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民族国家的形成历史所表明的,16随着国界的变化,会产生新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问题是不会绝迹的,除非不顾政治一道德的代价而实行“种族大清洗”。就拿散居在三个不同国家的库尔德人或正在进行血腥屠杀的波黑来说吧,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民族自决的“权利”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某个把自己看作是拥有独立认同的共同体的集体,随着他们要求建立独立国家,就会提出进一步的承认要求;这种新的承认要求,对于他们作为前政治的语言共同体和血缘共同体来讲,哪怕是对于他们作为统一或分裂的“文化民族”来讲,都是付之阙如的。越是在危急时刻,他们越是强烈地要求承认他们是民族国家,比如说,前苏联解体后,民众纷纷把希望寄托在重新恢复昔日那种虚无缥缈的集体认同上,以为有了这样一种依靠,就能克服对未来的深深恐惧和消除社会的不稳定。另一方面,民族要求独立,经常会出现内战,从而使原初的冲突改头换面一番之后又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

加拿大的情况并非如此。它想走联邦制道路,理智地解决问题,以维持国家的完整性,并通过分散国家权力来保障部分地区的文化自主性。这样的话,发生改变的就仅仅是具体政治领域中参与到民主进程中的公民的总体性,而绝不是民主进程的基本原则。因为权利理论绝不会阻止民主法治国家的公民在其整个国家制度中坚持某种善的观念;这种观念不是他们先天共有的,就是他们通过政治话语取得共识的;无论如何,权利理论都不会允许在国家范围内某种生活方式靠贬低其他生活方式而获得特权。在联邦制的国家结构中,不论是整个联邦,还是某个联邦共和国,都必须遵守(权利理论的上述规定)。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加拿大制宪之争的焦点并不在于平等原则,而在于国家对魁北克省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尺度。

第四部分 人权——从全球和内政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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