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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 第 66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75 · 包容他者

书名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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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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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包容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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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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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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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避免一种误解,即正义之于善,犹如形式之于内容:“善的形式概念揭示了普遍主义道德的核心内容:道德关注。”42这种观念表明,自由主义的视角是有选择性的。自由主义认为,道德的作用在于保护个体的善,因此,道德的基础在于伦理。43自由主义这里所说的道德,似乎是消极自由权利的总和。这样,道德意志,即对于道德冲突过程中所有人都面对的“恶和善”的认识,就必然要从先验的角度把道德明确下来。参与者在一切道德思考之前就必须知道,什么是所有人的至善。至少,他们必须从哲学家那里借用一种形式的善的概念。但是,没有人可以从观察者的视角直接确定,每一个人究竟应当如何来理解善。说到“任意一个”人,也就把问题给抽象化了,连哲学家也未必能解决这个问题。44的确,道德可以说是应对伤害人格的特殊保护装置。但是,一个人如果只有在人际关系当中才能形成自己的认同,而且也只有在主体间相互承认的关系当中才能坚持自己的认同,那么,要想了解制度对于这个人的伤害,就只能依靠我们对于日常生活方式交往结构的直觉把握。这是一种深层次的一般知识,只有在临床诊断出现偏差的情况下才会显现出来—而且是凭着如下经验:一个社会化个体的认同是如何和何时遇到麻烦的。依靠这样一种源于否定经验的知识,并不要求从肯定的角度来明确一种好的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有当事人本人可以从参与者的角度通过实践话语清楚地知道,什么对于所有人同等为善。从道德角度来看具有重要意义的善,是从我们的视角逐步显现出来的,在我们的视角当中,没有任何人被排斥在外。正义当中的善是主体间共有的一种习性以及一个共同体的属性结构,当然,这个共同体摆脱了排他性共同体的伦理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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