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深深地嵌入于技术中,涉及技术设计、生产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对技术设计、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道德规范的讨论进一步将其复杂化。最后,道德还推动了这些讨论的传播过程。我们可以通过多个政治讨论案例比如,有关核能、遗传工程与神经技术、不断变化的人工智能项目等—来说明这一点。讨论这些问题难免会涉及人类本性、技术本质及自然本质等信念。这些讨论使我们确信某个东西是什么(本体论)、我们如何了解这个东西(认识论)以及这个东西应该怎样、我们与这个东西的关系应该是怎样(道德规范)。技术提出了特定的哲学问题,引起了不同哲学领域的关注,正是因为技术已深深地印刻在人类体验中。当技性科学涉及人是怎样或者应该是怎样时,这些问题便显而易见;而孕育技性科学的“纯”技术领域并不只是创造简单的写作工具。有人或许会讲,这些仅仅是工具,不好也不坏;但果真如此吗?当真存在这样没有价值负载的工具吗?技术真的只是达成目的的手段吗?技术真的“纯粹”吗?
社会决定论及人们的批评
肯定会有人认为,技术对象是由社会决定的。正如兰登·温纳(LangdonWinner)所描述的,“重要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孕育技术的社会或经济体系”(Winner,1980:122)。相比之下,我们想要研究的观点,尤其与马丁·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1977a)相关的观点,认为社会决定论不可能持久,因为技术本质上是具有价值负载的,因而必然关乎道德。马歇尔·麦克卢汉认为社会决定论是“痴人说梦”。他写道:
假如我们想说:“苹果派本身不好也不坏,决定其价值的是苹果派的食用方式”,或者“天花病毒本身不好也不坏,决定其价值的是天花病毒的使用方式”,还比如“枪支本身不好也不坏,决定其价值的是枪支的使用方式”。也就是说,如果子弹打在正确的人身上,那么枪支也是好的。如果电视显像管将正确的信息瞄准正确的人群,它也是好的。(Mcluhan,2009:11)
数字技术研究(世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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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生活结构,后者可从文明重新回溯至工具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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