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通过揭示始终存在于实际权力运作中的伦理道德,揭露政治的隐秘性;
(b)通过社会实践与复杂的社会技术网络,从各个微小的技术细节来追踪与揭露各种有意或无意附着于其中的价值与利益。(Introna,2005:79)
以信息与数字技术为例,有利于某些特定社会群体或思维方式的技术公开已变得越来越难,因为此类技术的设计、制作与使用已越来越难以为消费者接受;也就是说,一些旨在被人们广泛使用的技术本身却变得难以为人理解,这一点是自相矛盾的。这样一来,只会加深事件的政治与伦理意味。
我们自己的方法与暴露伦理学一致,但同时也融合了现象学视角:我们希望强调人与环境的不可分离性,而这种关系往往是通过技术来协调的。海德格尔重点强调了这种不可分离性,他将人类存在描述为“此在”(Dasein):自我是其所处环境的一部分,而环境也是自我的组成部分1。这种彻底的情境性存在“构成了对世界的认识”(Heidegger,2008a:90/61)。事实上,数字技术能够证明这点:数字技术提供了网络世界的“远程呈现”,改变了线下存在及我们在世间的整体存在方式;而其信息获取技术正如对搜索引擎的分析所揭示的构成了我们认识世界的界限与模态。
数字工具的功用、表征与挑战
正如我们先前了解到的,工具不是用于某个特定目的的中立的、纯粹的手段;相反,工具也构成其旨在实现的特定活动的组成部分。对工具的中立性、外在性与次要性的认识,由于雅克·德里达(JacquesDerrida,1930—2004)《论文字学》(OfGrammatology)等影响深远的著作而受到撼动。通常被认为一种补充的写作,是从媒介的角度来定义的,而非根据其起源、言语与思想等人们所认为的直接性视角;事实证明,这一媒介对于以上内容的运作也是有效的,因为人们可以对各种标志进行自己的解读。显然,写作展示了语言本身的特征;而与传统观念不同的是,这种媒介经由我们的思想与行为而得到了延伸。
第7章 伦理、现象学与本体论
[1海德格尔采用了“此在”一词,因为他认为“人类”“人”与“人类主体”等术语已经负载了各种思维方式,使我们无从确切地看到他想要描述的那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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