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所带来的价值并不是需要去发现的事实。正如纳尔逊(Nelson)和施托尔特曼(Stolterman)所描述的:
设计过程的成功,最明显地表现为让那些被服务者感受到自我认可的惊喜。这种情况发生在设计出来的产品满足并超越了客户的预期,比他们一开始所(模糊地)渴望的更棒。人们一开始所表达的渴望,就是众所周知的客户的切实需求。设计师的作用就是协助实现这些无论是客户还是设计师起初都未充分考虑到的切实需求…(NelsonandStolterman,2003:48)
这段引文中的关键术语—认知、想象,以及用于描述将具有价值的新事物带到世界上来的协作劳动的“接生婆”比喻—恰好呼应了本章先前所讲的“熟练的感官认知”等审美概念。设计者的作用是充当学科专家,富有创意与远见卓识地从客户的切实需求中觉察并寻找机会。此类主观专业知识有时被称作设计思维,即专业设计者共享某项知识实践、阐明所设计问题领域的某种论证方式、形成解决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估等使他们成为熟练设计师的思维过程(Cross,2007;Rowe,1987)。
这种思维并非罕见的、只有部分人才能拥有的认知能力:设计思维是训练的结果。在设计学院,学生们沉浸在一种设计文化中,渐渐学会巧妙地应用知识与各种技能(Snodgrassand Coyne,cited inGreenberg and Buxton,2008)。勒夫格伦(Loöwgren)和施托尔特曼认为,设计能力的培养,是通过培育一种“品质意识”;这一立场显然与前面讲过的将批评作为一种瞄准及熟练认知形式的想法是一致的。品质意识包括对品质的深刻见解与创造品质的能力,这种意识“需要加以开发、不断考验并提高”(LoöwgrenandStolterman,2004:58)。
文化设计者与学者开发、不断考验并提高这种能力的基本方法是进行批判。批判是指具备专业知识的判断行为,即本章先前提到的对规范与意义进行感知指向与澄清的行为活动。面对人类的作品,批判往往受到我们所具有的模糊而有趣的直觉的鼓动。电影哲学家斯坦利·卡维尔(2005:181)描述了电影中的某些时刻如何以这种方式提醒着他:“我不只是认为这些镜头不寻常或者说引人注目,我觉得它们有一种温和的神秘感,这些镜头很重要。它们在向我提出问题。”电影中的某些时刻一旦吸引了他的注意,他便理性地展开探究,试图理解为何这些镜头能以那样的方式影响到他;他试图解释这些温和的神秘感。舍恩(Schön)及其他设计理论学者也描述过这种设计与素材反过来质疑他们(舍恩称之为“反诘”)的概念。就这样,问题构想与设计解决建议反复地出现在设计者及其素材与设计的“对话”之中。
数字技术研究(世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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