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量的等价物,例如,一盎司金能直接与铁交换,但是,决不能反过来说,铁也能直接与金交换。金作为等价物已经固定下来了。商品金要在实际上起到交换价值的作用,就必须抛弃自己的自然形体,从只是想象的金转化为实在的金。如果要规定商品的价格,就只需要使想象的金同商品相等。但商品必须为金所代替,它才能对它的占有者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价格形式包含着为商品取得货币而让渡的可能性和让渡的必要性,即实现交换的可能性。同时,金之所以充当观念的价值尺度,只是因为它在交换过程中已作为货币商品流通。因此,马克思说,在观念的价值尺度中隐藏着坚硬的货币。
二、流通手段的职能及其演化
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商品就能够以此为标准进行等价交换了,即货币具有流通手段职能的基本职能。商品的交换过程就是使商品从把它们当作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它们当所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这个过程就是一种社会的物质变换过程。交换双方的产品是用一种有用劳动方式的产品代替另一种有用劳动方式的产品。商品一旦到达它充当使用价值的地方,就从商品交换领域转入消费领域了。这里需要考察的是对社会的物质变换起中介作用的商品形式变换或商品形态变化,其他形式的物质变换不在研究范围之内。
马克思认为,人们对这种物质变换形式理解得很差,原因是,人们对价值概念本身不清楚,还因为每一个商品的每次形式变换都是通过两个商品即一个普通商品和金交换实现的。通常人们只会直观地注意到商品和金的交换这个物质因素,却看不到隐藏在这种物的变换之下的随之而发生的形式变化。在这个变化过程中,金作为单纯的商品并不是货币,其他的商品只有通过它们的价格,才能把金当作它们自己的货币形态。
第三章 货币—商品的“蜕皮”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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