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资本家的所作所为也是整体资本家的所作所为,这一点完全相同。当所有的资本家都采用相同的生产方式的时候,那么个别商品的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就会逐渐消失,率先采用新的生产方式而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了。价值取决于劳动时间这个根本规律迫使资本家必须以低于商品社会价值的方式出售自己的商品,以获取超额剩余价值;同时又作为一种竞争中的强制规律使其他资本家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内在驱动与外在压力的统一,使得资本的生产力不断提高,并扩展到生产必要生活资料的各个生产部门。当全部必要生活资料,即构成劳动力价值要素的商品普遍变得便宜的时候,一般剩余价值率就会受到影响了。
劳动生产力越高,单位商品中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少,商品中的价值就越低,因此,商品包含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劳动力的价值也是如此,即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劳动生产力越高,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就越低。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越低就意味着用更少的劳动就可以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因此,站在资本的生产这一方面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数量就越多。就是说,相对剩余价值的数量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相对剩余价值的数量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随着其降低而降低。“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并通过商品便宜来使工人本身便宜,是资本的内在的冲动和经常的趋势。”①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依靠残酷地延长劳动时间,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则依靠提高劳动生产力。决定资本家一切行为的准则是剩余价值,因此,既然提高劳动生产力能够获得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从而增加剩余价值的总量,那么资本家就会采取各种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力。与此同时,提高劳动生产力会导致商品的价值降低,即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这同一个生产过程使得商品的总价值降低了,而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则提高了。这就回答了长期以来困扰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难题:资本家为了获得利润,关心的就是如何能生产更多、更大的交换价值,似乎应该不断增加商品的交换价值才符合他的要求,而实际中资本家却走了相反的道路,即想方设法降低商品的交换价值,理论与实践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他们却无力解决这个矛盾。只有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才科学地解决了这个“谜”。
第七章 资本的生产——剩余价值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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