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地,“资本一般”作为理论也表现为两个过程:在抽象形式方面,体现为“商品一简单流通一货币”的辩证发展过程,价值形式通过克服自身的矛盾而发展为资本的一般规定性;在现实规定方面,体现为“一般资本—特殊资本一个别资本”的辩证发展过程,也就是“资本一般”克服自身的抽象性并将自身的抽象规定实现在经济活动中的真实过程。在“资本一般”的逻辑过程中,唯物主义的各种观点都被颠倒过来了,“资本一般”的抽象规定表现为真实发挥作用的现实规定,而生产力(即生产资料)和现实的个人表现为“资本一般”实现自身抽象规定的中介和手段。因此,完成了的“资本一般”理论表现为一个抽象范畴自我演绎的“先验的结构”①,表现为一种与唯物主义批判不同的崭新的批判逻辑。
“资本一般”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商品。商品,就是有价值的东西,是资产阶级社会最普遍的存在物,同时也普遍地存在于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价值在商品中具有最抽象的规定性,但同时也是最无规定性的抽象,即一般的社会劳动。在商品的形式上,人们只能认识到这种自在的价值形式,价值以人的直接需要为前提,并且人可以通过自给自足的生产主动地将价值取消。克服了商品形式的抽象性之后,价值在货币形式中获得了新的规定性,即通过流通来实现增殖的对象化劳动。在货币的形式上,人们可以认识到价值的自为形式,价值不再以人的直接需要为前提,而是自己成为自己的目的实现增殖。不过,货币形式的价值仍然是抽象的,实现增殖的手段还是必须以人的自然需要为前提,因此人似乎仍然可以通过主动克制自己的欲望来消灭价值。
“资本”是“资本一般”理论的逻辑终点。价值在资本形式中成为自在自为的主体,是真正存在的价值。在货币的形式上,价值只是实现了自身的目的,但仍然要以人的需要为基础;但在资本的形式上,价值自己成为自己的前提,从而具有了自在自为的客观性。马克思指出,货币成为资本的前提是雇佣劳动制度,雇佣劳动制度的前提则是生产资料与社会个体的分离,而生产资料与社会个体的进一步分离本身又是资本生产的结果。因此,资本生产既是自己的前提也是自己的结果,价值在资本的形式中获得了自我创造、自我更新的能力,而个人基于自由意志的行动成为价值实现自我规定的中介和工具。价值本来只是人的观念,但在资本生产的条件下,价值不再以人的需要为前提,成为一种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实体。经过商品、货币和资本环节的辩证演绎,价值概念在资本环节获得了自身的具体规定,脱离了对人的依赖。价值此时表现为物本身所具有的一种可比较的性质,同时也就在观念上将一切东西无论它本来是否具备商品的性质都实现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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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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