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第一分册”中“商品章”的内容就是对“商品一般”的逻辑叙述:“商品一般”是商品的抽象的一般规定,通过在商品交换中设定一般等价物,“商品一般”克服了自身的抽象性,并将自身的规定性在现实中实现出来。只有完成了这个逻辑过程之后,商品概念才能克服自身的矛盾,全面地展现商品背后的形式规定和社会关系,而不是将商品单纯地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物。上述从抽象到现实的逻辑过程“不只有理论的、抽象的意义,而且同时反映出从直接的交换关系,即简单的物物交换的本性中产生出来的困难”①;在现实的交换中,如果没有一般等价物的产生,物物交换同样是不可能普遍化的。
- 一般等价物向货币的过渡
作为商品交换的结果,交换价值采用了一般等价物的形态;不过交换价值在一般等价物中还没有获得自由的形态,“还直接和使用价值结合在一起”②。一般等价物可以是任意的商品,但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来做一般等价物。作为交换价值的现实形式,一般等价物应当具备一般劳动(时间)的所有属性,如可以任意分割、可以与任何特殊商品交换;但是作为商品,一般等价物仍然没有摆脱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二重性,可能无法实现交换价值的所有属性。一般等价物的使用价值可能无法任意分割,也可能不被所有人需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所以,随着交换的扩大,交换价值会在越来越高的程度上要求作为交换价值表现出来,摆脱使用价值的限制;最终结果就是出现一种完全符合交换价值规定性的商品,这种商品“可以任意分割”且分割之后“各部分是同质的”,也就是作为货币的贵金属,“贵金属最富于这些属性”③。因此,马克思认为:
第三章作为理论整体的“资本一般”
①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5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43.
③ 同②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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