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性质是18、19世纪经济学研究的核心议题,同时也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逻辑前提。在政治经济学的讨论中,商品的价值总是与货币和价格结合在一起,也就是研究货币如何准确地实现商品的价值。从斯密开始,价值就被当作商品价格的“真实尺度”,而价值研究的目的就是寻找并消除货币价格与真实价格之间的差别。在日常生活中,商品所有者虽然拥有价格的制定权,但是人们会认为商品本身具有一个客观的价格尺度,这种日常观念就成为价值理论的现实基础。相应地,商品价格中超出商品价值的部分,就是商品所有者不合理的收入,即商品所有者对他人财富的无偿占有。通过区分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分别确定了作为商品的劳动能力(Arbeitsvermögen)的价值和价格,工人的劳动能力所创造的价值是劳动期间全部的对象化劳动量,而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货币(即劳动能力的价格)是“生产出工人的劳动能力所需的对象化劳动量”②,这两个对象化劳动量之间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不过,由于剩余价值理论的理论基础和论证方法都来自古典经济学,因此必然也会遇到困扰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理论难题。例如,工人所创造的价值无法被精确地计算,特别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换算比例的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劳动价值论的支持者。如果劳动创造的价值无法被计算出来,那么剩余价值理论本身的说服力就要大打折扣。
剩余价值理论虽然可以证明无产阶级所面临的不公正待遇以及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自由的必然丧失,但是并不足以证明这种不公正和不自由可以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中被消除。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社会个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货币量的增加,个体的自由也就是通过支配自己的财产来获取货币的自由。根据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观点,私有制和货币支配下的雇佣劳动制度必然会导致有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而且剥削的程度会随着资本生产的发展不断加剧,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从而导致经济危机的不断发生。以剩余价值理论作为基础,自然会提出通过计划经济来废除私有制、废除货币这类的道德要求。用经济话语来表达,这样的道德要求就是生产应当以产品的增加为目的,而不是以货币的增加为目的。基于上述理由可以顺理成章地推导出社会主义改革的方案,即有计划地控制生产以实现理性与道德的诉求。不过,值得怀疑的是马克思是否会支持这样的社会改革方案。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就已经批判过以理性和道德来改造国家的德国社会主义路线,那么同样的批判思路也适用于以理性和道德来改造生产的经济社会主义路线。而且,即使丧失了所有财产的无产阶级没有私人利益,但也无法保证无产阶级在脱离赤贫状态之后不会再次蜕变为新的资产者。那么人类社会就需要不断地消灭资产者,人类普遍的自由和解放将永远无法完全实现。
第一章“资本一般”概念的提出过程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2.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6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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