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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马克思:文本及其思想 第10卷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 第 81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00 · 第二章“资本一般”的批判对象和批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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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马克思:文本及其思想 第10卷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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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资本一般”的批判对象和批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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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商主义以货币作为国民财富的尺度,在政治上要求干预主义的社会秩序。从15世纪到17世纪,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目标是制定出能够增加国家财富的经济政策,持政府干预主义观点的重商主义者长期占据着经济学研究的主导地位。重商主义者认为利润(即剩余价值)产生于产品价值的加价,在这种情况下,一人之所得必然是他人之所失。在重商学派的解释中,经济活动本身并不会带来净产品(即扣除社会成本之后的社会产品),财富的总量也不会增长,社会经济活动只是社会产品的再分配过程。因此,“剩余价值即利润,利润形式的剩余价值完全是用交换,用商品高于它的价值出卖来解释的”①。在现代社会形成之前,获取利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经院哲学当作非道德的、违背自然秩序的经济动机;重商主义继承了经院哲学的经济学②观点,认为在交易中获利是非道德的、非自然的行为。获利行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是合理的,即为了国家财富增长而进行的生产和贸易。为了促进一国财富的有效积累,重商主义者主张国家有意识地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通过压低工人的工资降低生产成本,通过税收政策和产业计划扶持出口商品生产,通过关税保护来保证国际贸易顺差。简而言之,重商主义的利润理论是为干预主义的经济政策做辩护的,将利润的来源看作流通过程中对等价交换原则的人为否定。

第二章“资本一般”的批判对象和批判方法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1.

②经院哲学中是否有成型的经济学,至今仍然存有争论。但不可否认的是,经院哲学中关于“公平价格”(人不应当在交换中获利)和“合理财产”(过多的物质财富会导致德行的堕落)的讨论构成了重商主义经济学的最为主要的智力来源。经院哲学对经济行为的道德批评并没有因为古典经济学的出现而消失,反而随着自由主义经济学在现实和理论中的繁荣而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在晚期重商主义和19世纪的社会主义运动中,经院哲学的立场仍然经常会在理论上重现,甚至在德国观念论哲学对英、法自由主义的批评中也仍然可以看到经院哲学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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