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利用这些信息为您提供量身定做的内容—比如给您提供更相关的搜索结果和广告”(谷歌隐私政策,2012年7月27日)。
“这些服务可能包括针对内容或信息的服务广告,通过服务或其他信息进行查询”(“推特”(twitter)使用手册,2012年7月25日)
商品由生产者创造它们,否则它们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如果上述互联网平台的商品是用户数据,那么创建这些数据的过程就必须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劳动。这意味着这种类型的互联网使用是生产性消费,或者一定意义上叫产销,它创造价值并销售商品。在这样的背景下,数字劳动概念已日益突出(Burston,Dyer—Witheford and Hearn,2010;Scholz,2013),达拉斯·史麦兹的受众商品概念得以复苏,并转化为互联网产-消者商品概念。社交媒体数字劳动创造了互联网产-消者商品,这一商品被互联网平台卖给了广告客户;反过来,广告客户向用户发送定向广告。
管理学家建议公司将劳动外包给用户和消费者,以便通过降低劳动力成本来增加利润。在如此背景下,杰夫·豪威(JeffHowe)引进了众包概念,“简单定义,众包表示曾经是企业或机构承担并由雇员履行的功能行为,以公开召集的方式(form of an open call)将其外包给非特定的(而且通常是大型的)大众网络。这就可以采取同侪生产(peerproduction)方式(当这项工作是以合作的方式完成的),但也常常以单独的个体方式完成。关键的前提条件是使用这种公开召集的设计(the open call format)和庞大的潜在劳动者网络”(Howe,2006)。豪威(2008)认为,众包导致资本主义民主化:“众包也产生了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另一种合作形式。托夫勒是对的:人们不想被动消费,他们宁愿参与对他们有意义的产品的开发和创造。众包只是商业民主化的更大趋势的表现之一”(同上,第14页)。管理学专家们提出这些建议,并是以意识形态的形式提出的,就像经济民主一样,这表明一种新的资本积累模式已经产生。
第十一章理论化社交媒体数字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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