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可用于创建访问互联网的加拿大公民档案的元数据。这项立法受到了政府隐私专员Jennifer Stoddart和民间社会团体的强烈批评(Valiquet2006)。当少数派自由党政府被迫要求举行选举时,该法案夭折了。
2009年6月,少数派保守党提出了他们自己版本的C-74法案,即C-47法案,即《21世纪执法技术援助法案》,该法案在国会年底休会时被搁置在议事纸上。在下一次议会会议上,同样的立法再次出现,但作为三个独立的立法部分。加拿大的隐私专员再次对拟议的立法提出了尖锐的批评(Letter,2011)。当另一次选举被要求时,这些立法从未通过一读。
这些立法提案,无论是自由党还是保守党,都有许多共同之处,包括赋予LEA更大的权力,可以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获取“用户信息”,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使在没有事先司法授权的情况下也要保留这些信息,以及扩大通过任何移动方式跟踪GPS数据的范围。因此,加拿大将加入其他国家的行列,如美国和英国,在这些国家,“新的法律导致了国家监视的爆炸”(劳森,2012:6)。
比尔C-30:吸取教训还是又一次尝试?
以上述内容为前奏,我们可以看到C-30法案,“颁布调查和防止犯罪电子通信法案的法案”,(也被称为“保护儿童免受互联网掠夺者法案”),于2012年2月提出,不过是加拿大政府(自由党和保守党)朝着监视国家方向迈进的最新努力。虽然它最终被撤回,任其消亡,但要求加拿大找到加入《网络犯罪公约》的方法的国际压力仍在继续。出于这个原因,看看保守党政府在C-30法案上的尝试是很重要的。
C-30法案是来自加拿大各地执法机构(LEA)(主要是皇家骑警和市政警察部队)的压力和政府批准网络犯罪公约的愿望的产物,尽管后者从未在媒体上提及。在仅有的一次议会讨论中
Peter J. Sm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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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15/aupress/97817719912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