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一种我借以克服思维诸阶段的时间分散和我自己的各种心理事件的单纯实际实存的行为,就不会存在思想和真理,但是,重要的事情是充分理解这一行为。证明的必然性并不是分析的必然性:使我们能够得出结论的作图并不实在地包含在三角形的本质中,它只有从这一本质出发才是可能的。并不存在一个预先包含了我们随后将予以证明的各种属性以及人们为了达到这一证明将经由的各种中间阶段的关于三角形的定义。延长一条边,通过一个顶点引出一条对边的平行线,使涉及平行线及其割线的定理起作用,这些只有在我考虑画在纸上、画布上或在想象中的三角形本身,它的外貌,它的线条的具体排列,它的格式塔的时候,才是可能的。这难道不恰恰是三角形的本质或观念吗?让我们从抛弃三角形的形式本质的观念开始。不管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形式化的各种尝试,但无论如何确定的是,它们并不企图提供一种发明的逻辑,而且我们不能建构三角形的逻辑定义—这种逻辑定义与图形视觉具有同等的丰产性,并且使我们能够借助一系列的形式操作,达到一些最初不会借助直观而被确立起来的结论。有人或许要说,这涉及的不过是发现的各种心理情势,而且事后在假说和结论之间建立一种对直观没有任何依赖的联系之所以是可能的,是因为直观不是思维的必要的介质,而且它在逻辑上没有任何地位。但是形式化始终是回顾性的,这证明它从来都只在表面上是完整的,而且形式思维依靠直观思维。它揭示人们认为推理所依靠的那些没有明确表述出来的公理,它似乎为推理提供了一种
第一章 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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