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我要说明,一开始,亚当斯密就把剩余价值,把企业者代置其资本所必须有的价值额以上的剩余,还原为劳动的一部分,这部分是劳动者加在原料内,但超过工资代置所必须有的劳动量以上的。但他认定这种剩余纯然是由那部分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生出以后,立即又把这种剩余,确定在利润的形态上,那就是,不把它和它所从出的资本部分关联起来讲,却把它看做垫支资本总价值以上的剩余,把它和“垫支在原料和工资上面①的资本全额”关联起来。他是直接在利润形态上把握剩余价值。所以发生了下面讲的诸种难点。亚当斯密说,资本家“如果不能由生产物的售卖,企望资本代置之后,再得到一个余额,他就会没有意思要使用他们(劳动者)”。
假定资本关系已经成立,那是全然正确的。资本家从事生产,并不是为要由生产物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的生产,一般并不直接顾到消费。他生产是为生产剩余价值。但从这个前提(那不外是,假设资本主义生产已经成立,资本家从事生产就只为生产剩余价值),亚当斯密不像他后来许多荒唐的后继者一样,去说明剩余价值;那就是,他并不是从资本家对于剩余价值的意思和愿望,来说明剩余价值的存在。这种剩余价值,他是由这种价值导出的。这种价值,是劳动者交换其所得工资时必须加入到原料内去的价值。
但他立即又说:如果资本家的利润,不与垫支资本的量保持一定的比例,资本家就没有意思要使用大资本,而宁原使用小资本了。这里,利润已不复由剩余价值的性质说明,而是由资本家的“意思”去说明。这是一件多么不合理的事。亚当斯密不觉得,因为他这样直接把剩余价值混同于利润,这样直接把利润混同于剩余价值,他是颠覆了他关于剩余价值起源所已订立的法则。既然剩余价值只是价值(劳动量)的一部分,是劳动者超过其代置工资所应加到原料内的价值部分,为什么因为资本垫支在一个场合比在别一个场合更大,便会直接增大这第二个部分呢?我们把亚当斯密反驳利润是“所谓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的工资这一种见解的例子拿来看,这当中的矛盾是会更明白的。
第二篇 亚当斯密和生产劳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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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里没有说到劳动手段,那是一种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