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要知道,这8码不外代表已经支出的不变资本。但它现在已经取得一个转化的使用价值形态。它现在是当做新的生产物,不再是麻纱,织机等等,而是当做麻布了。这8码麻布,和那4码由工资和利润购去的麻布一样,从价值方面考察,是包含在在织布过程中加入的劳动,原在不变资本内存在的对象化劳动。但以前那4码,既然以新加劳动的,代置那包含在4码中的织布劳动,代置那包含在4码中的不变资本,所以反过来,在这8码麻布内,也要以不变资本的,代置这8码里面包含的不变资本;不变资本的,代置这8码里面包含的新加劳动。
这8码麻布一—在其内,包含着全部在12小时织布劳动中加入生产内的不变资本,那已经不见了,转化成为一个生产物的形态,决定供充直接的个人的(不是产业的)消费了——将如何呢?这8码是属于资本家的。如果他要把它消费掉,像消费那代表利润的码一样,他就不能再生产那包含在12小时织布过程内的不变资本了;并且,在所论为这个12小时的过程所包含的资本时,他也将不能以资本家的资格发生机能。所以,他会把这8码麻布卖掉,把它转化为等于24先令或24小时劳动的货币额。在这里,我们到难题目上来了。他把它卖给谁?他把它转化为谁所有的货币?关于这问题,我们立即会回来讨论。我们还是先把进一步的过程看一看。
他一经把这8码麻布(他的生产物的价值一部分,其价值等于他所垫支的不变资本的价值)转化为货币,把它卖掉,使它取得交换价值的形态,他就会用这个,再购买同种类(从使用价值方面说)的商品,他的不变资本原来就是由这种商品构成的。他会购买麻纱,织机等等。他会依照生产新麻布所必要的比例,把这24先令,分配在原料和生产手段上。
他的不变资本原来是由何种劳动的生产物构成,它在使用价值方面就须由何种劳动的新生产物代置。他再生产了它。但依照我们的假设,这种新的纱,织机等等,也是由不变资本,抽新加劳动构成的。所以,如果前4码麻布(新加的劳动和不变资本)完全由新加的劳动支付了,这8码麻布就要由它自己的新生产出来的诸生产要素来代置。这诸种生产要素,也是一部分由新加劳动,一部分由不变资本形成的。所以,至少有一部分不变资本,要和别种形态上的不变资本相交换。生产物的这种代置是实在的,因为在纱被加工成为麻布时,麻会被加工成为麻纱,麻种会被做成为麻。又,当织机被利用时,会有新的织机被制造出来。并且当这种新织机被制造出来时,会有新的木材和铁被开采出来。这些要素在某一生产部门被加工时,同时会在别一些生产部门被生产出来。但在这一切同时进行的生产过程(虽然各个代表一个较高的生产物阶段)内,不变资本会以种种比例被消耗掉。
第二篇 亚当斯密和生产劳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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