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生产部门(生产消费品的生产部门)的所得,会有一部分被消费在别个生产部门的所得上。关于所得的这部分,我们可以说,需要会恰好与它自身的供给相等(如果生产是依照比例的)。我们很可以认为,每个生产部门是自行消费它的所得的这一部分。在这场合,只有形式上的商品形态变化发生,即:W—G—W,麻布一货币—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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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附注一笔:不把社会需要量以上的必要劳动时间投在一种生产物上,那就是,不使用这种商品在生产上平均必要以上的时间,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这种生产,会不断把必要劳动时间的最低限压下。但要做到这样,商品必须以不断增大的规模生产。
就令1码麻布只费1小时,并且就令这就是社会为要满足其对1码麻布的需要所必需应用的必要劳动时间,我们也不能由此便推论:如果要生产12百万码麻布,那就是如果要有12百万小时劳动,或要有1百万劳动日,或1百万劳动者,当做麻布织者被使用,社会也就“必然”会在它所有的劳动时间内,把这样大的一部分,用在麻布织造业上。已知必要劳动时间,已知在一日内能够生产的麻布量,我们还要问,实际有几多这样的日数,用在麻布生产上。虽然生产物的每一个可除部分,只包含生产它必要的劳动时间,虽然所用劳动时间的每一个可除部分,都是生产总生产物中与此相应的可除部分所必要的,但用在一定生产部门上的劳动时间的总量,对于全部可以使用的社会劳动,仍可以比正当的比例更高或更低。从这个观点出发,必要劳动时间取得了一种别的意思。于是,我们要问,必要劳动时间是以怎样的量,分配在不同诸生产部门之内。
竞争不断把这种分配废止,又不断调节着这种分配。假设有过大量的社会劳动时间被用在一个部门了,那也只会被支付以这样多的代价,好像所用的量恰好相当一样。〔一个部门的〕总生产物即总生产物的价值—在这场合,将不等于其内包含的劳动时间,只等于其总生产物与其他部门的生产保持比例时,比例上应使用的劳动时间。若总生产物的价格落在它的价值以下,它的每一个可除部分的价格,也会同样落在价格以下。假设6000码(不是4000码)麻布被生产了,〔4000码麻布的价值为8000先令】,6000码还会卖8000先令。〔在后一场合],每码的价格将是1先令,不是2先令,比它的价值更低3。这好比,生产1码麻布,不必要的,多用了的劳动时间一样。若已知商品的使用价值,则其价格低在其价值以下的事实,便指示了,虽然生产物的每一部分,都只费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这里假设生产条件是保持不变的),但用在这一个部门内的社会劳动是过多了,超过必要的总量了。
商品相对价值因生产条件(这个商品本身或别种商品的生产条件)变更而起的下落,是全然两样。这匹已经在市场上的麻布,曾费去2先令,也许只等于1劳动日。但现今它已经能够每天用1先令再生产出来。因为价值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不是由个个生产者所需用的劳动时间决定,所以,生产者为生产麻布1码所使用的一日,是只等于社会规定的〔劳动〕日的半日。他的1码麻布的价格由2先令跌至1先令,换言之,它的价格跌在它所费于它的价值以下这个事实,不过指示了生产条件的变化,即指示必要劳动时间自身的变化。
反之,如果麻布的生产成本不变,但有若干不能当做麻布成分的别种商品(除了金,即货币材料),例如小麦,铜等等涨价了,麻布1码就会依旧等于2先令。它的价格不会下落,但它的相对价值,用小麦,铜等等表示,将会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