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两个问题要解决:
(1)在以上的考察上,工资被认为是所得,没有和利润分开来。但在什么范围内,我们要考察它同时还是资本家的流动资本的部分呢?
(2)以上我们假定,全部所得是当做所得支出的。所以,还有一种变化要考察。只要所得(利润)的一部分被资本化,这个变化就会发生的。这个问题,实际可以和蓄积过程一同考察。但在形式方面不是如此。说代表剩余价值的生产物部分,会一部分再转化为工资,一部分再转化为不变资本,是很简单的。在这里,我们要研究,这个情形,对于以上考察的各种项目下的商品交换,会发生什么影响。这几项,便是所得对所得的交换,所得对资本的交换,和资本对资本的交换。
这个插幕,是要在这个历史的批判的部分内,同时解决的。
V. 生产的与不生产的劳动
A. 生产劳动被定义为生产资本的劳动①
〔关于亚当斯密,我们所要研究的最后一点,是:生产劳动与不生产劳动的区别。
我们以上已经发现了,在一切点上,亚当斯密都有两面的见解;在他区分生产劳动与不生产劳动,而予生产劳动以规定时,也是如此。我们发觉,他对于所谓生产劳动,有两重的定义错综着。我们先要考察他的第一种正确的定义。
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生产劳动是指这种工资劳动;在它和可变资本部分的交换上,它不仅须再生产这个资本部分(即它自身的劳动力的价值),并且要在此外,为资本家生产一个剩余价值。只因如此,所以商品或货币会转化为资本,会当做资本来生产。只有工资劳动是生产的,会生产资本。那就是,它会把那投在它身上的价值额,依更大的分量再生产出来,或者说,它所酬还的劳动,会比它在工资形态上受得的劳动更多。只有价值增殖较大于其自身价值的劳动力,是生产的。资本阶级,从而资本的存在,是以劳动的生产力为基础,但不是以它的绝对的生产力为基础,只是以它的相对的生产力为基础。比方说,如果一劳动日刚好够维持一个劳动者的生活,那就是,刚好够把他的劳动力再生产出来,绝对地说,劳动也是生产的,因为它是再生产的,那就是,会不断把它所消费的价值(等于它自身的劳动力的价值)代置。但在资本主义的意义下,它不是生产的,因为它不生产任何的剩余价值。实在说,它没有生产任何新的价值,不过代置了旧的价值,它在一个形态上把价值消费了,不过为要在别个形态上,把这个价值再生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生产与其自身消费相等的劳动者是生产的;消费大于再生产的劳动者,是不生产的。
第二篇 亚当斯密和生产劳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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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草稿第301页至304页。—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