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说:“第二,把手工业者,制造业劳动者和商人,和侍仆同样看待,从下面的理由看,也像是极不妥当的。侍仆的劳动,不会更新维持他们雇用他们的基金。他们的维持和使用,完全出自他们的主人的费用;他们的劳动,在性质上,就是不能把这种费用代置的。构成那种劳动的,通例是做了就完了的劳务,不会固定化,对象化为某种可卖的商品,可以代置他们的工资和维持费用的价值。反之,手工业者,制造业劳动者,和商人的劳动,却会固定在,对象化在某种这样的可卖品上。从这个理由,我曾在讨论生产劳动和不生产劳动的那一章,把手工业者,制造业劳动者,和商人,算在生产劳动者里面,把侍仆算在不生产劳动者里面。”
资本一经支配全部生产,那与劳动交换的所得,就不会直接与生产商品的劳动交换了,只会与劳务相交换了。所得一部分会与那种当做使用价值用的商品交换,一部分会与劳务(services)相交换,那也是直接当做使用价值消费的。
与劳动力相区别的商品,是一种在物质上与人类相对立,而于人类有某种用处的物品,在其内,有一定量的劳动,固定着,对象化着。
所以,我们得到了那当然会包含在第一段内的决定方法,即:生产劳动者是这种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会生产商品,并且他们所消费的商品,不更多于他们所生产的商品,也不更多于他们的劳动所费去的商品。他们的劳动,会固定为,实现为“某种可卖的商品,可以代置他们的工资和维持费用的价值”。就因为他生产商品,所以生产劳动者会不断再生产可变资本,那是他不断在工资形态上消费的。他会不断生产那支付给他,“维持他,并且使用他”的基金。
第一,亚当斯密当然把一切直接使用在物质生产上的知识劳动,包括在那种会固定在,或对象化在某种可卖品上的劳动内。不仅包括直接的手劳动者或机械劳动者,且包括监工,技师,经理,代理人等等,简言之,包括在一定物质生产部门内为生产一定商品所必要的全部人员的劳动。这一切人的合作(Kooperation)是商品生产上必要的。实在说,他们也会把他们的劳动全部加在不变资本上面,并依此额增加生产物的价值。(这个话,在什么程度内,适用于银行业者等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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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