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开这个不说,生产劳动便是生产商品的劳动,不生产劳动便是生产个人劳务的劳动了。前一种劳动,表现在一个可卖的物品上;后一种劳动,必须在操作的时候被消费。前一种劳动,包括一切在实物形态上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肉和书籍(但形成劳动力自身的劳动除外);一切依某种方法满足个人需要(幻想的或现实的需要),或反乎本人志愿被迫到本人身上来的劳动,都属于第二种。
商品是资本主义财富之最原始的形态。所以,“生产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这样一种说法,除了和生产劳动是生产资本的劳动的看法相应,还和一个更基本得多的观点相应。
斯密的反对派,却把第一种主要的说明置于度外,固执着他的第二种说明,并强调了这里的不可避免的矛盾和首尾不一贯。在这里,他们由如下的方法,使论战变得随意了,那就是:他置身去研究劳动之物质的内容,尤其是劳动必须固定在一个相当耐久的生产物上这一个性质。我们马上就会知道,这个论战特别地引出了什么。
在往下讲以前,我们且附带说一说。关于重农主义体系,亚当斯密说,好像这个体系的全部功绩,就是在这点,即:他们认识了国富“不是由不能消费的货币贮藏构成,却是由逐年会由社会劳动再生产的可消费品构成”(第四篇第九章)。
在这里,由他的第二种生产劳动①定义,引出了这样的推论。
当然,剩余价值的定义如何,要看价值本身是在什么形态上被把握。在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体系中,剩余价值是表现为货币;在重农主义者看来,剩余价值是表现为土地的生产物,为农业生产物;最后在亚当斯密看来,剩余价值是表现为商品一般。在重农主义派论到价值本质的限度内,他们是把价值完全分解为使用价值(材料,物质);重商主义派却把价值完全分解为生产物当做一般社会劳动所依以表现的价值形态,即分解为货币;在亚当斯密手上,商品的这两个条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被综括在一起了,所以,每一种劳动,凡表现在某种使用价值,有用生产物上的,都是生产的。劳动是表现在生产物内的。这一句话,已经包含生产物等于一定量一般社会劳动的意思。与重农主义派不同,亚当斯密再把生产物的价值,表现为资本主义财富的本质,但在另一方面,又剥去了重商主义者的单纯的幻想,照重商主义看来,价值是表现在金和银的形态上的。每一种商品,就其自体说,都是货币。当然,亚当斯密曾再回到重商主义派的“耐久性”即‘不灭性”的观念。我们也许会记起配第的话①。他曾说,财富是依照它的不灭的程度,耐久的程度来估价的,结果,金和银是当做“不可磨灭的财富”,被放在最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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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 这里原文是“of distinctive labour”。这是没有意义的。分明是一个笔误。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