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物的所交换价值(la valeur e'changée),不是它的能交换价值(valeur e’changeable),决定真实的价值;这所谓真实的价值,就是指财富。”(前书第104页)
在这种思想进程中,很正确的,有这种观念做基础:商品必须以能交换价值的资格加入交换,交换价值的实现不过是交换的结果。由此,商品被注定了要转化为货币。但能交换价值,不过是一物对他物(它能交换的他物)的比例。反之,A的所交换价值,只是生产物B,C,D等等的一定量。所以,照甘尼尔先生说,不复有价值,只有一个没有交换的物了。B,C,D等等,都不是“价值”。A成为价值,是因为在它的位置上,当做所交换价值,已经有这种种非价值(Nichtwerte)出现。由于换位的缘故,这些物会成为价值,但那是在它们已经离开交换,恢复它们以前的位置以后。
“形成财富的,不是物品的现实效用,也不是它们的内在价值(valeurintrinsèque),只是交换。交换确定它们的价值,决定它们的价值。就是这种价值,使这些物品变为与财富一样的东西(identifie)。”(前书第205页)
是交换先生确定并且决定某种东西存在或不存在。交换先造成物品的价值,但交换一经停止,这个价值(交换的结果)也会停止。他所造成的东西,会由他夺去。我用A和B+C+D相交换。A就在这种交换行为中得到价值。这种行为,一经过去,B+C+D会立在A方面,A会立在B+C+D方面。在交换先生(那不外就是换位)的领域之外,它们是彼此无关的。这样B+C+D是物品,不是价值。A也不是。或者严密说来,交换就只确定并且决定〔它已有的价值〕了,像测量器只决定并且固定我的筋肉的力量,不是创造这种力量一样了。这样,价值就不是由交换生产的了。
第二篇 亚当斯密和生产劳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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