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1 · 第 42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59 · 剩余价值学说史

书名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1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42
PDF 物理页
59(从 0 开始)
章节
剩余价值学说史
UUID
c27a70cd-8360-4b30-b39d-33b39eac0b68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a402690f9cd81e7d704be25c8d61cbd390b4073703dccf61e68f3dd674ef8269

“当农民劳动所生产的,多于他满足欲望所需的数量时,他就能够用这种剩余,来购买社会其他各个分子的劳动。这种剩余,是当做其劳动工资以上的纯粹赠与,由自然供给于他的。社会其他各分子,在以劳动售卖于他时,只领受他们的生活资料;反之,农民却在他的给养之外,获得一个独立的可以自由处分的财富,这个财富他不曾出钱去购买,却能把它拿去售卖。因为只有这种人的劳动,会在劳动工资以上提供一个剩余,所以,他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其流通,会推动社会上一切的劳动。”(前书第11页)

在这最初的说明上,第一,我们认识了剩余价值的本质:剩余价值是在售卖上实现的价值,卖者没有对此支付代价,没有购买它;那就是无给的价值。但第二,这种工资以上的剩余,是当做“自然之纯粹的赠与”被把握的;因为它是自然的恩惠,是依存于自然的生产力,赖有此,劳动者在他的劳动日内生产的数量,才会比再生产其自身劳动力所必要的数量更大,才会比他的工资更大。依照这种见解,总生产物还是归劳动者自己占有。这种总生产物是分成两部分的。第一部分形成他的工资,他是当做他自己的工资劳动者出现的。他以生产物的这部分付给他自已,那是再生产其劳动力,维持其自身生存所必要的。这部分以上的第二个部分,是自然的恩惠,形成剩余价值。但关于剩余价值(“自然之纯粹的赠与”)的性质,只要耕者有其田的前提一经取消,生产物的两部分(工资和剩余价值)分归不同诸阶级,一部分分归工资劳动者,别部分分归土地所有者,我们就能更精密的,把这种性质描摹出来了。

为要在工业上或农业上形成一个工资劳动者阶级—一切工业者,都像只是“cultivateur-proprié taire”的“stipendiés”,是自耕土地所有者的工资劳动者——劳动条件必须和劳动力分离;而这种分离的基础是,土地本身表现为社会一部分人的私有财产,以致社会别一部分人,不得有客观的条件,来使其劳动发生价值的增殖。

“在最初的时期,土地所有者与土地耕作者没有分别。……在这个早先的时期,每一个能够劳动的人,要有多少土地,就能够有多少土地,没有一个人觉得必须替别一个人劳动。……但结局每一块土地都有它的主人了;那些不能得到土地的人,除了自己的筋肉劳动,即不能有别的手段;他们必须当做受工资的阶级(stipendieé,即工业者阶极,那就是一切非农业劳动者)被雇用,和那些有地耕作的农民所生产的生活资料剩余额,相交换。”(前书第12页)

42

剩余价值学说史